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审批发〔2020〕18号)精神,为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改革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快构建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基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责实现合理整合和配置优化,完成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审管分离,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过程,牢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改革初衷。
(二)坚持创新融合。重塑审批流程,坚持创新与“互联网+”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等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坚持联动协同。统筹抓好区镇上下、乡镇机构之间的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强化审管协同、实现无缝对接,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服务机构设置。依托乡镇成立的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工作力量,由乡镇政务服务机构统一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加强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乡镇内部审批、服务资源,由基层政务服务机构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盖章的,统一盖“柳州市柳江区XX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于柳州市柳江区乡镇政务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推动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1. 规范审批服务范围:凡是面向群众和企业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集中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2. 规范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设置“一个综合服务专窗”“一个行政审批专窗”两种服务专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行政审批专窗主要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科受理;综合服务专窗主要对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领域的非许可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科受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办理,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3. 设施建设标准化。围绕整齐(SOIGNE)、智能(SMART)、安全(SAFE)、流畅(SMOOTH)、可替换(SUBSTITUDE)等“5S”标准化创新理念,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柳州市规范和统一的服务名称、标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4. 制定服务标准化。编制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四级十同”和“八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菜单式”办事指南。按照“形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制定工作指南标准、服务术语标准,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5. 管理标准化。各基层政务服中心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作业标准,制定岗位责任规范。制定“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工作人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落实容缺受理等改革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与群众间便利的互动反馈机制。
(四)推动基层自主服务。建立“实体服务大厅”+“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帮办代办”立体式服务架构,形成乡镇之间、乡镇与区级之间“纵横互通”的政务服务网络,强化乡镇自主服务能力,主动对接群众,开展线上线下“即时办、延时办、预约办”的“三办”服务,群众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服务办理地点和时间。
(五)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畅通联系渠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转发与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文件,应同时主送承担基层审批和服务职能的乡镇;开展相关业务会议、培训活动,应组织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参加。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等,争取工作支持。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函询、请示有关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批复。
(六)做好审管衔接。对纳入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当地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由承担原实施事项的监管机构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完善审管联动机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相关机构,各机构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基层机构,实现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资料资源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4月底前)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部署有关改革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改革目标任务。
(二)试行阶段(2022年5月底前)
1. 提升场所建设。按照基层政务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场地建设,办公设施设备应配备齐全、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各乡镇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 整合优化职责。按照综合设置基层机构的最新政策,在现有党政、事业机构限额和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实现各乡镇行政审批职责的划转及政务服务机构人员抽调。
3. 加强业务指导。区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对政务服务网点业务及系统使用培训及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进行业务和实操技术指导,确保乡镇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工作规范和办理流程。各涉及改革的行政职能部门及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承担的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划转后1年内为过渡期,过渡期间行政职能部门及原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有责任对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过渡期内,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情况,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换不适宜的人员。
(三)推广阶段(2022年9月底前)
深入推进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向村级延伸。
(四)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对改革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总体报告,报送至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担当意识,主动认领责任,重点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工作经费、推广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区行政审批局每年要对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按程序报批,纳入全区绩效考评。县乡两级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要总结经验典型,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
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 |||||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 | 1. 制定柳江区改革工作方案 | 4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
2. 召开全区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 | 4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制定乡镇具体工作方案 | 5月上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4. 业务指导 | 5月中旬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 | ||
5. 完成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划转 | 5月下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2 | 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1. 窗口设置 | 5月上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2. 编制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 5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7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4. 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延伸。(可选项) | 9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 推动基层自主服务 | 开展线上线下“即时办、延时办、预约办”的“三办”服务 | 9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5月7日印发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审批发〔2020〕18号)精神,为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改革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快构建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基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责实现合理整合和配置优化,完成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审管分离,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过程,牢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改革初衷。
(二)坚持创新融合。重塑审批流程,坚持创新与“互联网+”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等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坚持联动协同。统筹抓好区镇上下、乡镇机构之间的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强化审管协同、实现无缝对接,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服务机构设置。依托乡镇成立的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工作力量,由乡镇政务服务机构统一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加强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乡镇内部审批、服务资源,由基层政务服务机构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盖章的,统一盖“柳州市柳江区XX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于柳州市柳江区乡镇政务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推动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1. 规范审批服务范围:凡是面向群众和企业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集中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2. 规范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设置“一个综合服务专窗”“一个行政审批专窗”两种服务专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行政审批专窗主要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科受理;综合服务专窗主要对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领域的非许可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科受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办理,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3. 设施建设标准化。围绕整齐(SOIGNE)、智能(SMART)、安全(SAFE)、流畅(SMOOTH)、可替换(SUBSTITUDE)等“5S”标准化创新理念,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柳州市规范和统一的服务名称、标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4. 制定服务标准化。编制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四级十同”和“八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菜单式”办事指南。按照“形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制定工作指南标准、服务术语标准,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5. 管理标准化。各基层政务服中心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作业标准,制定岗位责任规范。制定“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工作人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落实容缺受理等改革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与群众间便利的互动反馈机制。
(四)推动基层自主服务。建立“实体服务大厅”+“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帮办代办”立体式服务架构,形成乡镇之间、乡镇与区级之间“纵横互通”的政务服务网络,强化乡镇自主服务能力,主动对接群众,开展线上线下“即时办、延时办、预约办”的“三办”服务,群众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服务办理地点和时间。
(五)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畅通联系渠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转发与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文件,应同时主送承担基层审批和服务职能的乡镇;开展相关业务会议、培训活动,应组织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参加。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等,争取工作支持。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函询、请示有关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批复。
(六)做好审管衔接。对纳入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当地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由承担原实施事项的监管机构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完善审管联动机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相关机构,各机构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基层机构,实现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资料资源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4月底前)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部署有关改革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改革目标任务。
(二)试行阶段(2022年5月底前)
1. 提升场所建设。按照基层政务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场地建设,办公设施设备应配备齐全、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各乡镇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 整合优化职责。按照综合设置基层机构的最新政策,在现有党政、事业机构限额和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实现各乡镇行政审批职责的划转及政务服务机构人员抽调。
3. 加强业务指导。区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对政务服务网点业务及系统使用培训及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进行业务和实操技术指导,确保乡镇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工作规范和办理流程。各涉及改革的行政职能部门及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承担的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划转后1年内为过渡期,过渡期间行政职能部门及原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有责任对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过渡期内,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情况,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换不适宜的人员。
(三)推广阶段(2022年9月底前)
深入推进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向村级延伸。
(四)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对改革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总体报告,报送至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优化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担当意识,主动认领责任,重点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工作经费、推广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区行政审批局每年要对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按程序报批,纳入全区绩效考评。县乡两级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要总结经验典型,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
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柳江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 |||||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 | 1. 制定柳江区改革工作方案 | 4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
2. 召开全区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 | 4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局 |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制定乡镇具体工作方案 | 5月上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4. 业务指导 | 5月中旬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 | ||
5. 完成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划转 | 5月下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2 | 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1. 窗口设置 | 5月上旬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2. 编制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 5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7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4. 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延伸。(可选项) | 9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
3 | 推动基层自主服务 | 开展线上线下“即时办、延时办、预约办”的“三办”服务 | 9月底前 | 各镇人民政府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