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对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区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结合《关于做好对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精神,对我区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1年享受补助时间:按照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规定,凭证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
1.《柳州市柳江区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
2.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票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网络购票截图);
5.外出务工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可证明申请人外出务工的其他材料)。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印发
各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对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区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结合《关于做好对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精神,对我区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1年享受补助时间:按照江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规定,凭证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
1.《柳州市柳江区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
2.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票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网络购票截图);
5.外出务工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可证明申请人外出务工的其他材料)。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