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柳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文稿中下划线部分为新增添内容,非下划线部分为教育厅文件原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行动计划》的必要性
(一)《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幼有所育”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将其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推动“幼有所育”不断取得新进展,既关系到亿万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服务供给有序扩大,取得积极进展。学前教育虽然基本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为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整体资源布局不均衡、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仍十分凸显。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全社会对普惠性托幼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域性、结构性短缺问题,导致“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仍将存在。《行动计划》的研制与出台能为我市学前教育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阶段性目标与方向,相关行动措施能有效促进学前教育逐步走向“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道路,能及时有效加快学前教育整体事业发展,为“幼有所育”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也是当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龄前儿童保育和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二)《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市学前教育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极大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48%,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达到86.5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44%,全面达成国家“985”的发展目标。五年期间紧抓游戏与课程两个核心点,全面推进学前教育质量发展项目,全市获认定集团化办园试点11个、改革试点县(区)6个,幼小科学衔接实验区1个、试点园4所、试点校4所,自治区课程建设基地园5所,逐步呈现从规范发展到优质发展的转变。面对教育新一轮的发展契机,《行动计划》的制定将继续引领全市质量发展的大旗,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体制机制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上来,实现补资源、调结构、提质量等多维度“齐步走”的新发展模式,成为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三)《行动计划》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要。
《行动计划》有效规划和制定学前教育管理及改革工作措施,紧密围绕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这一核心,提出多项改革要求及目标,有效提升学前教育供给水平和质量水平。而学前教育供给能力和质量的提升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之一,是提高人口质量、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能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最终实现幸福柳州“一流教育”的目标。
二、《行动计划》编制依据和过程
(一)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重要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8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柳政发〔2022〕12号)
(二)编制过程
2022年8月中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使用自治区统一开发的调研工具进行了前期调研,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了《行动计划》初稿的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局政法安科、人事科、财基科、督导室等相关科室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11日下发通知征求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及发函征求市级各相关单位意见。截至目前征集到意见建议2条,其中采纳2条(详见修改意见汇总表)。同时在柳州教育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框架
《行动计划》共分为三大部分13项。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包括优化资源布局规划,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托幼教育一体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保障财政投入,严格收费管理。
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配备,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学前教育教师能力和水平。
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主要包括防范安全风险,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管。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主要包括促进科学保教,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健全教研指导机制。
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主要包括全面加强党组织和的那个的工作全覆盖,加强集团化办园建设。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责,营造发展氛围。
四、《行动计划》创新与亮点
与自治区文件相比较,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对文件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或细化,主要有:
(一)在主要目标中,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提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2%以上;力争全市70%以上的县(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目标要求。
(二)在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提出统筹各级资金,支持各县区(新区)新建、改扩建122所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量回收工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三)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中,提出严格收费管理,在合理确定公办园成本分担比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未核定编制及其他登记为“非财政补助”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20%。
(四)在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中,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幼儿看护点的监管力度。
(五)在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中,提出加强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建设。开展学前教育百园优秀课程、百例优质自主游戏、百个优质环境创设、百篇优秀论文等“四个一百”评比活动,全面促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
(六)在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中,提出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100%全覆盖,加强集团化办园建设,学前教育集团化覆盖面达到50%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柳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文稿中下划线部分为新增添内容,非下划线部分为教育厅文件原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行动计划》的必要性
(一)《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幼有所育”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将其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推动“幼有所育”不断取得新进展,既关系到亿万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服务供给有序扩大,取得积极进展。学前教育虽然基本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为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整体资源布局不均衡、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仍十分凸显。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全社会对普惠性托幼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域性、结构性短缺问题,导致“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仍将存在。《行动计划》的研制与出台能为我市学前教育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阶段性目标与方向,相关行动措施能有效促进学前教育逐步走向“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道路,能及时有效加快学前教育整体事业发展,为“幼有所育”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也是当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龄前儿童保育和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二)《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市学前教育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极大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48%,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达到86.5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44%,全面达成国家“985”的发展目标。五年期间紧抓游戏与课程两个核心点,全面推进学前教育质量发展项目,全市获认定集团化办园试点11个、改革试点县(区)6个,幼小科学衔接实验区1个、试点园4所、试点校4所,自治区课程建设基地园5所,逐步呈现从规范发展到优质发展的转变。面对教育新一轮的发展契机,《行动计划》的制定将继续引领全市质量发展的大旗,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体制机制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上来,实现补资源、调结构、提质量等多维度“齐步走”的新发展模式,成为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三)《行动计划》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要。
《行动计划》有效规划和制定学前教育管理及改革工作措施,紧密围绕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这一核心,提出多项改革要求及目标,有效提升学前教育供给水平和质量水平。而学前教育供给能力和质量的提升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之一,是提高人口质量、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能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最终实现幸福柳州“一流教育”的目标。
二、《行动计划》编制依据和过程
(一)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重要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8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柳政发〔2022〕12号)
(二)编制过程
2022年8月中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使用自治区统一开发的调研工具进行了前期调研,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了《行动计划》初稿的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局政法安科、人事科、财基科、督导室等相关科室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11日下发通知征求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及发函征求市级各相关单位意见。截至目前征集到意见建议2条,其中采纳2条(详见修改意见汇总表)。同时在柳州教育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框架
《行动计划》共分为三大部分13项。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包括优化资源布局规划,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托幼教育一体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保障财政投入,严格收费管理。
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配备,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学前教育教师能力和水平。
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主要包括防范安全风险,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管。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主要包括促进科学保教,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健全教研指导机制。
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主要包括全面加强党组织和的那个的工作全覆盖,加强集团化办园建设。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责,营造发展氛围。
四、《行动计划》创新与亮点
与自治区文件相比较,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对文件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或细化,主要有:
(一)在主要目标中,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提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2%以上;力争全市70%以上的县(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目标要求。
(二)在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提出统筹各级资金,支持各县区(新区)新建、改扩建122所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量回收工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三)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中,提出严格收费管理,在合理确定公办园成本分担比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未核定编制及其他登记为“非财政补助”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20%。
(四)在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中,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幼儿看护点的监管力度。
(五)在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中,提出加强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建设。开展学前教育百园优秀课程、百例优质自主游戏、百个优质环境创设、百篇优秀论文等“四个一百”评比活动,全面促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
(六)在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中,提出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100%全覆盖,加强集团化办园建设,学前教育集团化覆盖面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