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基〔2024〕20号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
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第二小学幼儿园: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教规〔2024〕1号)精神,柳江区教育局对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第二小学幼儿园提交申请开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开展了实地评估,以上5所幼儿园均符合开展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条件,现同意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延时托管服务工作。
为保障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的安全和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1. 幼儿园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首位,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师幼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对幼儿实施科学管理。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幼儿开展应急演练。
2. 配齐配足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管理队伍人员,加强培训,实施有效管理。幼儿园要与延时托管服务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明确管理人员在延时托管服务工作中不得脱岗、不得玩忽职守,要做好工作记录。如因脱岗、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延时托管服务期间发生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3.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提供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符合幼儿身心发育特征。对损坏及达到使用年限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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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教基〔2024〕20号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
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第二小学幼儿园: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教规〔2024〕1号)精神,柳江区教育局对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心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幼儿园、柳州市柳江区新兴第二小学幼儿园提交申请开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开展了实地评估,以上5所幼儿园均符合开展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条件,现同意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延时托管服务工作。
为保障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的安全和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1. 幼儿园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首位,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师幼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对幼儿实施科学管理。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幼儿开展应急演练。
2. 配齐配足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管理队伍人员,加强培训,实施有效管理。幼儿园要与延时托管服务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明确管理人员在延时托管服务工作中不得脱岗、不得玩忽职守,要做好工作记录。如因脱岗、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延时托管服务期间发生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3.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提供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符合幼儿身心发育特征。对损坏及达到使用年限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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