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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教基〔2024〕7号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4-23 15:35   |

   江教基〔2024〕7号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 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评估重点

 1. 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 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柳江区教育局年检合格。

 4. 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证书。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三、申报认定程序

 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日程统一安排如下,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一)幼儿园申请(202447—426日)。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426日前向柳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附件2)。申请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4年春季学期数据。

 (二)教育局认定(2024423日—513

 柳江区教育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6)要求,对幼儿园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园进行实地评估认定。

(三)公示推荐

 柳江区教育局将评审认定结果公示在柳江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民办幼儿园获市级参评资格,相关材料上送柳州市教育局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获市级参评资格的相关民办幼儿园请于2024567日(仅限两天)上报以下四项材料至柳江区教育局。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2.《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3.2024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6)(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周老师,7221300,邮箱:jjg7225319@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2024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

托协议(参考样式)

          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6.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4419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通知
江教基〔2024〕7号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4-23 15:35   

   江教基〔2024〕7号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 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评估重点

 1. 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 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柳江区教育局年检合格。

 4. 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证书。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三、申报认定程序

 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日程统一安排如下,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一)幼儿园申请(202447—426日)。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426日前向柳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附件2)。申请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4年春季学期数据。

 (二)教育局认定(2024423日—513

 柳江区教育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6)要求,对幼儿园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园进行实地评估认定。

(三)公示推荐

 柳江区教育局将评审认定结果公示在柳江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民办幼儿园获市级参评资格,相关材料上送柳州市教育局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获市级参评资格的相关民办幼儿园请于2024567日(仅限两天)上报以下四项材料至柳江区教育局。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2.《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3.2024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6)(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周老师,7221300,邮箱:jjg7225319@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2024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

托协议(参考样式)

          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6.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44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