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二层单位、各股室:
现将《柳江区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柳江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44号)《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组织学习,统筹运用“三微一端”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访谈活动等,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展中心、公路所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发展中心、公路所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集中正面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运用“三微一端”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活动。宣传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8.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9.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等相关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0.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运用“三微一端”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11.紧盯易发多发事故重点领域实施精准化宣传。发展中心、公路所要重点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化宣传,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12.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依据工作职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3.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
(七)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1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发展中心、公路所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八)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
15.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化竞赛活动。鼓励青年职工积极组织参加柳州市举办的青年安全文化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九)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合《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暨落实“四个全部到位”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交字〔2022〕7号)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落实2022年“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关爱,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进公司进员工培训机构(学校)”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针对各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汛期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鼓励公众举报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客运站场、企业、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发展中心、公路所请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时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及企业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局安全股将汇总各单位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请于6月28日前报送局安全股。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2.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项目 | 内容 | 情况 | 备注 | ||||
表一(由部门填报) |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场 | 人次 |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 | 场 | 人次 | |||||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 | 场 | 人次 |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 场 | 人次 | ||||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 条 | ||||||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 项 |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 个 | ||||||
向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 场 | 人次 | ||||
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 条 | 人次 | |||||
参加“新安法知多少”活动 | 人次 | ||||||
参加“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活动 | 人次 | ||||||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 条/份 | ||||||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 次 | 人次 | 人次为受众 | ||||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 场 | 人次 | |||||
组织“应急大篷车进校园” | 场 | 人次 | |||||
组织“安全大讲堂” | 场 | 人次 | |||||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 场 | 人次 |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
项目 | 内容 | 情况 | 备注 | ||||
表二(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 |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场 | 人次 |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 | 场 | 人次 | |||||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 | 场 | 人次 |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 场 | 人次 | ||||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 条 | ||||||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 项 |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 个 | ||||||
向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 场 | 人次 | ||||
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 条 | 人次 | |||||
参加“新安法知多少”活动 | 人次 | ||||||
参加“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活动 | 人次 | ||||||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 条/份 | ||||||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 次 | 人次 | 人次为受众 | ||||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 场 | 人次 | |||||
组织“应急大篷车进校园” | 场 | 人次 | |||||
组织“安全大讲堂” | 场 | 人次 | |||||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 场 | 人次 |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附件2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3.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5.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6.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7.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8.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9.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0.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11.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12.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1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5.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1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17.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8.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局属各二层单位、各股室:
现将《柳江区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柳江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44号)《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组织学习,统筹运用“三微一端”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访谈活动等,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展中心、公路所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发展中心、公路所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集中正面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运用“三微一端”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活动。宣传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8.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9.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等相关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0.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运用“三微一端”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11.紧盯易发多发事故重点领域实施精准化宣传。发展中心、公路所要重点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化宣传,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12.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依据工作职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3.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
(七)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1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发展中心、公路所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八)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
15.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化竞赛活动。鼓励青年职工积极组织参加柳州市举办的青年安全文化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九)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合《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暨落实“四个全部到位”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交字〔2022〕7号)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落实2022年“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关爱,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进公司进员工培训机构(学校)”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针对各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汛期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鼓励公众举报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客运站场、企业、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发展中心、公路所请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时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及企业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局安全股将汇总各单位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请于6月28日前报送局安全股。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2.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项目 | 内容 | 情况 | 备注 | ||||
表一(由部门填报) |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场 | 人次 |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 | 场 | 人次 | |||||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 | 场 | 人次 |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 场 | 人次 | ||||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 条 | ||||||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 项 |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 个 | ||||||
向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 场 | 人次 | ||||
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 条 | 人次 | |||||
参加“新安法知多少”活动 | 人次 | ||||||
参加“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活动 | 人次 | ||||||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 条/份 | ||||||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 次 | 人次 | 人次为受众 | ||||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 场 | 人次 | |||||
组织“应急大篷车进校园” | 场 | 人次 | |||||
组织“安全大讲堂” | 场 | 人次 | |||||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 场 | 人次 |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
项目 | 内容 | 情况 | 备注 | ||||
表二(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 |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场 | 人次 |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 | 场 | 人次 | |||||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 | 场 | 人次 |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 场 | 人次 | ||||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 条 | ||||||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 项 |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 个 | ||||||
向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 | 个 |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 场 | 人次 | ||||
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 条 | 人次 | |||||
参加“新安法知多少”活动 | 人次 | ||||||
参加“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活动 | 人次 | ||||||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 条/份 | ||||||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 次 | 人次 | 人次为受众 | ||||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 场 | 人次 | |||||
组织“应急大篷车进校园” | 场 | 人次 | |||||
组织“安全大讲堂” | 场 | 人次 | |||||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 场 | 人次 |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附件2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3.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5.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6.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7.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8.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9.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0.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11.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12.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1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5.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1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17.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8.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