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落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验收行为,加强对供应商合同履约能力评价,提升我区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启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柳江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将于2022年11月10日正式启用。
二、登录方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启用后,采购人登录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lzscz.liuzhou.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登录入口”,或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使用“政采云”账号登录平台,点击“我的工作台”-“生态应用”-“履约验收财政基础版”进入履约验收系统。
三、系统功能
(一)采购人项目验收;
(二)发布履约验收结果公告(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发票管理;
(四)供应商合同履约能力评价;
(五)项目验收监督管理。
四、适用范围
柳江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适用于柳江区各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应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适当延长验收时间。采购合同约定分阶段验收的,应按合同进行分段验收和出具分段验收书。
(二)采购人完成线下履约验收工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书等相关资料通过履约验收系统上传并进行验收保存,完成履约验收电子备案工作,并发布履约验收结果到柳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7218348。
附件:履约验收系统财政基础版操作手册-采购人-公告版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落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验收行为,加强对供应商合同履约能力评价,提升我区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启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柳江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将于2022年11月10日正式启用。
二、登录方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启用后,采购人登录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lzscz.liuzhou.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登录入口”,或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使用“政采云”账号登录平台,点击“我的工作台”-“生态应用”-“履约验收财政基础版”进入履约验收系统。
三、系统功能
(一)采购人项目验收;
(二)发布履约验收结果公告(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发票管理;
(四)供应商合同履约能力评价;
(五)项目验收监督管理。
四、适用范围
柳江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系统适用于柳江区各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应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适当延长验收时间。采购合同约定分阶段验收的,应按合同进行分段验收和出具分段验收书。
(二)采购人完成线下履约验收工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书等相关资料通过履约验收系统上传并进行验收保存,完成履约验收电子备案工作,并发布履约验收结果到柳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7218348。
附件:履约验收系统财政基础版操作手册-采购人-公告版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