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子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62号)文件要求,全面遏制自建房租住场所火灾高发的势态,有效化解火灾隐患风险,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细化明确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以及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固化经验做法,防止问题隐患反弹。我大队根据辖区自建房租住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和工作实际,草拟了《柳江区自建房租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7章36条,明确了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规范了租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细化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3日。
对本《办法》如有建议或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大队书面函告或送达,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689号柳江区消防救援大队3楼办公室,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ljxf7261119@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柳州市柳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子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62号)文件要求,全面遏制自建房租住场所火灾高发的势态,有效化解火灾隐患风险,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细化明确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以及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固化经验做法,防止问题隐患反弹。我大队根据辖区自建房租住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和工作实际,草拟了《柳江区自建房租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7章36条,明确了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规范了租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细化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3日。
对本《办法》如有建议或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大队书面函告或送达,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689号柳江区消防救援大队3楼办公室,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ljxf72611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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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