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4〕28号)精神,结合柳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供需对接、双向发力的原则,组织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产品供需对接五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柳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汽车、家电、先进装备、制糖、建材、电子、机械、食品加工、医药、物流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聚焦“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智能高效、惠民利民”,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农业机械、教育、文旅、医疗卫生等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坚持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积极组织企业参与“33消费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各类以旧换新及汽车促销活动。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探索发展废旧家电回收产业,打通废旧家电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或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支持家电、家装企业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送新”、返程“收旧”服务。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换新+回收”等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支持建设一批废旧物资中转站、分拣处理中心,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启动规划建设集中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柳州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设备再制造,加快推动废旧锂电池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严格执行《广西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加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聚焦汽车、家电、人造板等大宗消费品,广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助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再生钢铁、可降解制品等相关标准制定。加强先进适用的国家标准在更新改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行动中的应用。
(五)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以粤桂智能家电企业为标杆,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产业新优势,增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在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等领域遴选一批柳江品牌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向全国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相关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方式,拓展对接合作平台。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33消费节”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具家装、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辆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等更新,以及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持续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
(三)优化金融政策供给。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按规定发放“桂惠贷”。持续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充分发挥“绿柳通”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气候投融资、智改数转等项目库,加强对节能减排降碳、数字赋智赋能、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
(四)加强要素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用地。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推动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加强创新支撑。组织企业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汽车、机械装备、制糖、建材等传统行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积极争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研发机构加强资源共享和平台共建,开展协同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江监管支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节能降碳改造、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领域设备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十个专班工作组,分行业分领域地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各自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要加快相关项目谋划储备,做好设备更新计划安排;要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等方面支持政策,畅通办证、审批、资金支付等流程;要主动对接上级行业部门,确定本领域工作细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责任部门要积极协助、同向发力,共同把工作做好。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带头参与,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与央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支持汽车销售公司、家电销售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等进农村、进社区、进小区,采取知识宣传、政策宣讲、送新拖旧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
(四)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落实督查问效机制,区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公室)等部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工作专班。各部门要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工作举措,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更多实际工作量。各部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调整指标。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
旧换新工作专班名单
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工作要求,决定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名单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部署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方婉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邓涛华 副区长
韦斌忠 副区长
朱 敏 副区长
覃春前 副区长
吉富美 区政府党组成员
钟海春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覃天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光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汉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银 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光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庆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婉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陆建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刘 江 区科技局局长
罗尼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春晖 区水利局局长
廖庆甫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宁宇 区商务局局长
梁贵产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南翔 区应急局局长
韦周学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立永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韦建良 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胡彦军 区税务局局长
玉会良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黎 钢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政委
陈明明 柳江金融监管支局筹备组组长
石 煜 柳州车管所柳江分所负责人
付周勇 成团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 晨 土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 柱 里高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雯婧 进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义 百朋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毅 三都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荣 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奕荣 柳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韦 华 柳宜交警大队大队长
覃耀锋 柳江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黄天强 区投资集团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工作组及职责
工作专班下设节能降碳改造、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领域设备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十个专项工作组:
(一)节能降碳改造工作组
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组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组织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围绕汽车、机械、先进装备、智能家电、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产品供需对接;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设施设备更新;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配合市一级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和岸电设施报废更新,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积极推广应用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领域设备提升工作组
由区教育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教育领域设备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七)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工作组
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方向,组织推进各类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工作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组
由区商务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大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标准提升工作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支持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标准和政策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工作专班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困难和主要问题。各工作组在工作专班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强化工作进展调度。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信息互通
实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组每月1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报告工作专班。重大事项各工作组随时报送。
(三)强化督查落实
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公室)等部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提醒,并向工作专班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区发展改革局代章。
(二)工作专班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区领导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工作专班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请工作专班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抄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专班、工作组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作机制和柳江区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工作 | 柳江区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 1. 聚焦汽车、家电、先进装备、制糖、建材、电子、机械、食品加工、医药、物流等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0%以上。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区科技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以下各项均需各镇人民政府、柳江新城管委会、区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
2. 聚焦制糖、建材、食品加工、医药等行业,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到2027年,全区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超过5%,累计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4 家以上,新增风电、光伏装机1万千瓦,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10 个。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配合 | ||
3. 支持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经济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诊断、改造和评估工作,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到2027年,制造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自治区级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 8 家。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4.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到2027年各行业基本完成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设备的淘汰工作。 | 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配合 | ||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5. 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具有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基本报废或大修更新完毕。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配合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配合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集团牵头,区水利局配合 |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投资集团配合 | ||
10. 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1 万平方米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 ||
11. 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在城市管理中的枢纽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到2027年,计划更新道路交通监控设备 110个,新增道路交通监控设备100 个,计划新增视频监控点位 100个以上。 |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江交警大队、柳宜交警大队分别牵头,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配合 | ||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 12. 加快推进“7+1”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到2027年,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城市(乡)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车、市政环卫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新增或更换车辆9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货车新增和更换车辆3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市车管所柳江分所,中国邮政集团柳江分公司配合 | |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 | ||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 14. 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确保全区各中小学按照《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标准实施更新。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 25 %以上,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基本实现标准化配备达标建设。 | 区教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 |
15.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提升,支持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更新。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配合 | ||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 ||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17. 积极组织企业参与“33消费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等活动,鼓励各镇、企业开展各类以旧换新及汽车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 4 场。 |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柳江供电局配合 |
18.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 市车管所柳江分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19. 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联合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开展“老宅新貌·智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 区商务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供销社配合 | |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20. 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各方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 | 区商务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 |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21. 建立完善全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回收网点、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畅通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效率。到2027年,实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全覆盖”。 | 区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供销社、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
| 区商务局、市车管所柳江分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财政局牵头,区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 ||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24. 继续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镇(开发区)建设集中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 | 区商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市车管所柳江分所配合 | |
(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 25. 结合柳州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电器等设备再制造,有序推进动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 26. 加快推动废旧锂电池项目建设。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 区科技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 ||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 (十二)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 28. 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组织优势产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制修订相关标准。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 29. 严格执行《广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制定《2024年柳江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广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争年度新增绿色、低碳认证、森林认证证书1张以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引导企业标准成为行业“领跑者”。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提升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性水平。 | 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 30. 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再生钢铁、可降解制品等相关标准制定。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 31. 配合柳州市落实第三届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标准联通共促产业高质量发展柳州倡议》,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探索创新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开展东盟绿色车辆(包含汽车、工程机械、无人物流车辆等)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法规标准的研究,提升标准竞争力,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柳州技术、产品、工程、服务“走出去”。 | 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 | (十六)着力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 32. 围绕提升先进产能占比,配合深入推进广西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和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产业新优势,增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七)着力遴选优质产品推介 | 33. 在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等领域遴选一批柳江品牌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向全国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相关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八)着力加强供需对接合作 | 34. 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方式,拓展对接合作平台。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十九)加强财政政策支持 | 35.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
| 区财政局负责 | ||
(二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
| 区税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二十一)优化金融政策供给 |
| 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江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 |
|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 |
| 区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二十三)强化创新支撑 |
| 区科技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配合 |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配合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4〕28号)精神,结合柳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供需对接、双向发力的原则,组织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产品供需对接五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柳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汽车、家电、先进装备、制糖、建材、电子、机械、食品加工、医药、物流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聚焦“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智能高效、惠民利民”,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农业机械、教育、文旅、医疗卫生等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坚持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积极组织企业参与“33消费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各类以旧换新及汽车促销活动。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探索发展废旧家电回收产业,打通废旧家电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或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支持家电、家装企业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送新”、返程“收旧”服务。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换新+回收”等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支持建设一批废旧物资中转站、分拣处理中心,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启动规划建设集中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柳州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设备再制造,加快推动废旧锂电池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严格执行《广西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加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聚焦汽车、家电、人造板等大宗消费品,广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助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再生钢铁、可降解制品等相关标准制定。加强先进适用的国家标准在更新改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行动中的应用。
(五)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以粤桂智能家电企业为标杆,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产业新优势,增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在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等领域遴选一批柳江品牌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向全国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相关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方式,拓展对接合作平台。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33消费节”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具家装、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辆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等更新,以及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持续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
(三)优化金融政策供给。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按规定发放“桂惠贷”。持续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充分发挥“绿柳通”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气候投融资、智改数转等项目库,加强对节能减排降碳、数字赋智赋能、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
(四)加强要素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用地。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推动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加强创新支撑。组织企业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汽车、机械装备、制糖、建材等传统行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积极争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研发机构加强资源共享和平台共建,开展协同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江监管支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节能降碳改造、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领域设备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十个专班工作组,分行业分领域地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各自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要加快相关项目谋划储备,做好设备更新计划安排;要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等方面支持政策,畅通办证、审批、资金支付等流程;要主动对接上级行业部门,确定本领域工作细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责任部门要积极协助、同向发力,共同把工作做好。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带头参与,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与央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支持汽车销售公司、家电销售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等进农村、进社区、进小区,采取知识宣传、政策宣讲、送新拖旧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
(四)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落实督查问效机制,区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公室)等部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工作专班。各部门要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工作举措,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更多实际工作量。各部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调整指标。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
旧换新工作专班名单
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工作要求,决定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名单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部署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方婉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邓涛华 副区长
韦斌忠 副区长
朱 敏 副区长
覃春前 副区长
吉富美 区政府党组成员
钟海春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覃天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光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汉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银 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光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庆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婉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陆建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刘 江 区科技局局长
罗尼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春晖 区水利局局长
廖庆甫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宁宇 区商务局局长
梁贵产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南翔 区应急局局长
韦周学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立永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韦建良 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胡彦军 区税务局局长
玉会良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黎 钢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政委
陈明明 柳江金融监管支局筹备组组长
石 煜 柳州车管所柳江分所负责人
付周勇 成团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 晨 土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 柱 里高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雯婧 进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义 百朋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毅 三都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荣 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奕荣 柳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韦 华 柳宜交警大队大队长
覃耀锋 柳江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黄天强 区投资集团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工作组及职责
工作专班下设节能降碳改造、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领域设备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十个专项工作组:
(一)节能降碳改造工作组
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组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组织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围绕汽车、机械、先进装备、智能家电、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产品供需对接;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设施设备更新;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配合市一级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和岸电设施报废更新,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工作组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积极推广应用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领域设备提升工作组
由区教育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教育领域设备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七)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工作组
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方向,组织推进各类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工作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组
由区商务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大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标准提升工作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牵头制定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支持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标准和政策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工作专班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困难和主要问题。各工作组在工作专班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强化工作进展调度。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信息互通
实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组每月1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报告工作专班。重大事项各工作组随时报送。
(三)强化督查落实
工作专班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公室)等部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提醒,并向工作专班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区发展改革局代章。
(二)工作专班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区领导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工作专班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请工作专班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抄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专班、工作组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作机制和柳江区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工作 | 柳江区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 1. 聚焦汽车、家电、先进装备、制糖、建材、电子、机械、食品加工、医药、物流等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0%以上。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区科技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以下各项均需各镇人民政府、柳江新城管委会、区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
2. 聚焦制糖、建材、食品加工、医药等行业,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到2027年,全区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超过5%,累计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4 家以上,新增风电、光伏装机1万千瓦,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10 个。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配合 | ||
3. 支持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经济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诊断、改造和评估工作,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到2027年,制造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自治区级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 8 家。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4.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到2027年各行业基本完成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设备的淘汰工作。 | 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配合 | ||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5. 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具有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基本报废或大修更新完毕。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配合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配合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集团牵头,区水利局配合 |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投资集团配合 | ||
10. 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1 万平方米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 ||
11. 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在城市管理中的枢纽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到2027年,计划更新道路交通监控设备 110个,新增道路交通监控设备100 个,计划新增视频监控点位 100个以上。 |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江交警大队、柳宜交警大队分别牵头,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配合 | ||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 12. 加快推进“7+1”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到2027年,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城市(乡)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车、市政环卫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新增或更换车辆9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货车新增和更换车辆3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市车管所柳江分所,中国邮政集团柳江分公司配合 | |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 | ||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 14. 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确保全区各中小学按照《广西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的标准实施更新。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 25 %以上,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基本实现标准化配备达标建设。 | 区教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 |
15.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提升,支持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更新。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配合 | ||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 ||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17. 积极组织企业参与“33消费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等活动,鼓励各镇、企业开展各类以旧换新及汽车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 4 场。 |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柳江供电局配合 |
18.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 市车管所柳江分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19. 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联合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开展“老宅新貌·智享生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 区商务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供销社配合 | |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20. 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各方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 | 区商务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 |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21. 建立完善全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回收网点、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畅通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效率。到2027年,实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全覆盖”。 | 区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供销社、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
| 区商务局、市车管所柳江分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财政局牵头,区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 ||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24. 继续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镇(开发区)建设集中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 | 区商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市车管所柳江分所配合 | |
(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 25. 结合柳州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电器等设备再制造,有序推进动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 26. 加快推动废旧锂电池项目建设。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 |
| 区科技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 ||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 (十二)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 28. 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组织优势产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制修订相关标准。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 29. 严格执行《广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制定《2024年柳江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广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争年度新增绿色、低碳认证、森林认证证书1张以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引导企业标准成为行业“领跑者”。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提升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性水平。 | 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 30. 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再生钢铁、可降解制品等相关标准制定。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 31. 配合柳州市落实第三届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标准联通共促产业高质量发展柳州倡议》,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探索创新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开展东盟绿色车辆(包含汽车、工程机械、无人物流车辆等)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法规标准的研究,提升标准竞争力,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柳州技术、产品、工程、服务“走出去”。 | 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 | (十六)着力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 32. 围绕提升先进产能占比,配合深入推进广西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和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产业新优势,增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七)着力遴选优质产品推介 | 33. 在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等领域遴选一批柳江品牌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向全国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相关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八)着力加强供需对接合作 | 34. 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方式,拓展对接合作平台。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十九)加强财政政策支持 | 35.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 |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
| 区财政局负责 | ||
(二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
| 区税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二十一)优化金融政策供给 |
| 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江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 |
|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 |
| 区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
六、强化政策保障 | (二十三)强化创新支撑 |
| 区科技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配合 |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