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农字〔2025〕7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心):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0.19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选择
2025年在辖区8个镇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补贴对象
1.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创建高产示范片及开展“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2.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2025年继续按照自治区分配给柳江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19万亩任务面积进行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以经过本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5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
全区执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50元以内。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
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镇人民政府,区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区级主管部门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
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整合用于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各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补贴资金力争在2025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政策宣传—签订种植协议—组织申报—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整理台账归档—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我区生产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政策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
(三)签订种植协议
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申报
方案下发后各镇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报。
(五)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
区、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区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金融机构或拨付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
区、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镇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及机具调度、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
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镇,将予以批评。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联系人:韦冬梅,联系电话:13788721269;电子邮箱:ljnj323@163.com。
附件: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指导
任务分解表
附件
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镇名称 |
面积任务 |
柳江区 |
0.20 |
拉堡镇 |
0.005 |
进德镇 |
0.015 |
百朋镇 |
0.045 |
成团镇 |
0.020 |
三都镇 |
0.020 |
里高镇 |
0.020 |
穿山镇 |
0.045 |
土博镇 |
0.030 |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
江农字〔2025〕7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心):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0.19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选择
2025年在辖区8个镇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补贴对象
1.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创建高产示范片及开展“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2.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2025年继续按照自治区分配给柳江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19万亩任务面积进行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以经过本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5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
全区执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50元以内。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
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镇人民政府,区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区级主管部门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
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整合用于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各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补贴资金力争在2025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政策宣传—签订种植协议—组织申报—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整理台账归档—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我区生产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政策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
(三)签订种植协议
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申报
方案下发后各镇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报。
(五)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
区、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区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金融机构或拨付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
区、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镇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及机具调度、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
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镇,将予以批评。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联系人:韦冬梅,联系电话:13788721269;电子邮箱:ljnj323@163.com。
附件: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指导
任务分解表
附件
柳江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镇名称 |
面积任务 |
柳江区 |
0.20 |
拉堡镇 |
0.005 |
进德镇 |
0.015 |
百朋镇 |
0.045 |
成团镇 |
0.020 |
三都镇 |
0.020 |
里高镇 |
0.020 |
穿山镇 |
0.045 |
土博镇 |
0.030 |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