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7年5月,柳江区出台了《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33号),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统称公共租赁住房。该文件出台前,柳江区原有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未制定有专门的相关制度。
2023年1月,柳州市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运营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停止执行《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并据此进行修订后,出台《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二、出台目的
2023年11月,《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33号)执行时间已近6年,柳江区为了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运营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与柳州市保持一致,对《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制定《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三、主要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
(三)《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四、主要内容
《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政策支持、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运营管理、申请与审核、配租管理、使用与退出、补贴与核减、法律责任、附则等十一个章节,共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责任主体。
(二)政策支持
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方式、权属登记等方面予以规范。
(三)房源筹集与建设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要求等方面予以规范。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租金管理等问题。
(五)运营管理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职责,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予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物价部门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市场租金调查报告,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依据。
(六)申请与审核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本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边缘、低保和特困家庭、分散供养住房困难特困家庭)、本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城区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五类保障对象以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审核程序。
(七)配租管理
明确了低保边缘、低保、特困等五类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分配公租房,并明确了配租方式和配租标准。
(八)使用与退出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管理、承租期限要求等。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的信息申报义务及违约处理方式等内容。
明确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物业服务费减免。
(九)补贴与核减
1.明确了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柳州市、柳江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2.明确了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3.明确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减免租金。
4.明确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租金核减的申请、审核工作由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
(十)法律责任
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承租资格的个人以及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明确了文件实施范围和开始施行时间。
联系部门: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覃必庆
联系电话:0772-7224658
联系邮箱:ljfgb7213099@126.com
关于《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7年5月,柳江区出台了《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33号),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统称公共租赁住房。该文件出台前,柳江区原有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未制定有专门的相关制度。
2023年1月,柳州市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运营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停止执行《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并据此进行修订后,出台《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二、出台目的
2023年11月,《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33号)执行时间已近6年,柳江区为了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运营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与柳州市保持一致,对《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制定《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三、主要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
(三)《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四、主要内容
《柳州市柳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政策支持、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运营管理、申请与审核、配租管理、使用与退出、补贴与核减、法律责任、附则等十一个章节,共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责任主体。
(二)政策支持
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方式、权属登记等方面予以规范。
(三)房源筹集与建设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要求等方面予以规范。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租金管理等问题。
(五)运营管理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职责,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予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物价部门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市场租金调查报告,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依据。
(六)申请与审核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本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边缘、低保和特困家庭、分散供养住房困难特困家庭)、本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城区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五类保障对象以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审核程序。
(七)配租管理
明确了低保边缘、低保、特困等五类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分配公租房,并明确了配租方式和配租标准。
(八)使用与退出
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管理、承租期限要求等。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的信息申报义务及违约处理方式等内容。
明确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物业服务费减免。
(九)补贴与核减
1.明确了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柳州市、柳江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2.明确了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3.明确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减免租金。
4.明确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租金核减的申请、审核工作由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
(十)法律责任
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承租资格的个人以及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明确了文件实施范围和开始施行时间。
联系部门: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覃必庆
联系电话:0772-722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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