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雷朝洪、田德刚)
兹有位于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原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桂0203执4499号拍卖之二,已转移登记到雷朝洪、田德刚名下,已注销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不动产,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3)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73102号 | 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 | ||
2 | ||||||
3 |
公告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雷朝洪、田德刚)
兹有位于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原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桂0203执4499号拍卖之二,已转移登记到雷朝洪、田德刚名下,已注销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不动产,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3)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73102号 | 柳州市柳区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柳州市里雍镇里雍村龙朝屯桂中庭苑1栋1单元5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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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