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柳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彭志春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澄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 馨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朱 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覃天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银 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尼尔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军武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区网信办主任
傅以旁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覃彦泽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梁 涛 区委编办主任
刘惠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毅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巧秋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刘 江 区科技局局长
韦 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韦定国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刘 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春晖 区水利局局长
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
廖宁宇 区商务局局长
廖树德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南翔 区应急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谢怀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璟辉 区统计局局长
韦周学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廖庆甫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哲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蓝雯馨 团区委书记
谭雪勇 区残联理事长
胡彦军 区税务局局长
玉会良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廷华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政委
莫奕荣 柳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 浦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明明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
廖 强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曾宪敏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曾宪康 区园林所副所长
刘奇志 区房产所所长
曾陈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江营业部副主任
付周勇 成团镇镇长
曾 晨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 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镇长
宋雯婧 进德镇镇长
黄 义 百朋镇镇长
周 毅 三都镇镇长
韦 荣 拉堡镇镇长
二、主要职责
(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推进政务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司法公信、社会组织信用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责小组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及综合规划、平台建设、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司法公信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九个专责小组。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1. 政府办公室
(1) 负责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等。
(2)负责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向区政府报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情况。
(3)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区发展改革局
(1)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持续落实《柳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各项工作。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1)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发展改革局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柳州支行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编制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2. 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柳州支行对接联系,争取市级层面支持,在推进地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柳州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柳江区实际,组织修订和起草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标准,以及柳州市政务资源系统整合一体化建设要求,配合优化完善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组织开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根据柳州市信用信息目录,结合柳江区各部门权责清单,研究制定柳江区信用信息目录。(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整合公安、人社、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自然人信用信息,市场监管、编办、民政、人民银行、税务及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充实完善市场监管、纳税、价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劳动保障、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 加强全区信用信息数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柳江区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信用信息数据库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5. 指导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有效整合和应用,实现政务信用协同监管。(区发展改革局,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
2.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司法局牵头)
3.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示范建设。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信息报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 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5.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警、偿债渠道、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化解历史债务的政策建议,负责柳江区政府债券举借、发行准备,以及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等工作。(区财政局牵头)
6.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区委编办牵头)
7.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区委组织部牵头)
(五)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主要职责:
1.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的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市场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生产经营等事项广泛应用。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分级分类评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措施清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联合惩戒措施,鼓励引导失信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和诚信宣传。“深入开展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树立诚信示范典型,表彰激励诚实守信企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个人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社会工作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资产评估人员、客货运车辆驾驶从业人员、认证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各行业领域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按职责分别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组织推动农村居民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农村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解决农村居民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七)司法公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司法、执法领域信用档案,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供和更新司法信用信息。(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牵头,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配合)
2. 全面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加强公安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及时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信用信息。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牵头)
3. 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诚信规范执业,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区司法局牵头)
(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区民政局牵头)
(九)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围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2. 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3.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4. 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十)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广泛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实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在商务领域深入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区商务局牵头)
4.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学前、小学和初中的诚信教育,培养师生的诚信意识。(区教育局牵头)
5.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订本专责小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专责小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柳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彭志春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澄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 馨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朱 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覃天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银 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尼尔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军武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区网信办主任
傅以旁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覃彦泽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梁 涛 区委编办主任
刘惠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毅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巧秋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刘 江 区科技局局长
韦 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韦定国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刘 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春晖 区水利局局长
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
廖宁宇 区商务局局长
廖树德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南翔 区应急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谢怀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璟辉 区统计局局长
韦周学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廖庆甫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哲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蓝雯馨 团区委书记
谭雪勇 区残联理事长
胡彦军 区税务局局长
玉会良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廷华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政委
莫奕荣 柳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 浦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明明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
廖 强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曾宪敏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曾宪康 区园林所副所长
刘奇志 区房产所所长
曾陈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江营业部副主任
付周勇 成团镇镇长
曾 晨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 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镇长
宋雯婧 进德镇镇长
黄 义 百朋镇镇长
周 毅 三都镇镇长
韦 荣 拉堡镇镇长
二、主要职责
(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推进政务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司法公信、社会组织信用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责小组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及综合规划、平台建设、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司法公信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九个专责小组。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1. 政府办公室
(1) 负责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等。
(2)负责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向区政府报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情况。
(3)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区发展改革局
(1)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持续落实《柳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各项工作。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1)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发展改革局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柳州支行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编制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2. 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柳州支行对接联系,争取市级层面支持,在推进地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柳州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柳江区实际,组织修订和起草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标准,以及柳州市政务资源系统整合一体化建设要求,配合优化完善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组织开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根据柳州市信用信息目录,结合柳江区各部门权责清单,研究制定柳江区信用信息目录。(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整合公安、人社、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自然人信用信息,市场监管、编办、民政、人民银行、税务及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充实完善市场监管、纳税、价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劳动保障、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 加强全区信用信息数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柳江区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信用信息数据库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5. 指导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有效整合和应用,实现政务信用协同监管。(区发展改革局,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
2.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司法局牵头)
3.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示范建设。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信息报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 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5.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警、偿债渠道、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化解历史债务的政策建议,负责柳江区政府债券举借、发行准备,以及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等工作。(区财政局牵头)
6.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区委编办牵头)
7.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区委组织部牵头)
(五)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主要职责:
1.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的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市场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生产经营等事项广泛应用。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分级分类评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措施清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联合惩戒措施,鼓励引导失信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和诚信宣传。“深入开展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树立诚信示范典型,表彰激励诚实守信企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个人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社会工作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资产评估人员、客货运车辆驾驶从业人员、认证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各行业领域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按职责分别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组织推动农村居民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农村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解决农村居民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七)司法公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司法、执法领域信用档案,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供和更新司法信用信息。(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牵头,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配合)
2. 全面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加强公安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及时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信用信息。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牵头)
3. 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诚信规范执业,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区司法局牵头)
(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区民政局牵头)
(九)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围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2. 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3.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牵头)
4. 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十)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广泛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实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 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在商务领域深入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区商务局牵头)
4.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学前、小学和初中的诚信教育,培养师生的诚信意识。(区教育局牵头)
5.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订本专责小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专责小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