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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江区土地 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03 15:10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柳江区

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彭志春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于  澄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覃天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春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玉会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韦周学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耀华  区开发区管委会工委书记

傅以旁  柳江新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覃海秀  区征补中心主任

韦通业  区土储中心常务副主任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二、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土地政策的审定;

(二)负责年度土地利用供应计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审定;

(三)负责除个人项目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审批;

(四)负责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涉及的土地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负责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各项议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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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江区土地 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03 15:10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柳江区

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彭志春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于  澄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覃天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春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玉会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韦永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韦周学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耀华  区开发区管委会工委书记

傅以旁  柳江新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覃海秀  区征补中心主任

韦通业  区土储中心常务副主任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二、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审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土地政策的审定;

(二)负责年度土地利用供应计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审定;

(三)负责除个人项目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审批;

(四)负责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涉及的土地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负责区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各项议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