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20〕18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解决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促进项目合理布局、早开工、快建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召 集 人:梁 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傅以旁 柳江新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覃海秀 区征地拆迁办主任
卓祥军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副主任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项目促进中心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璟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覃克飞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 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赖宇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年红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 轩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何 海 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宇华 区项目促进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项目促进中心,梁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召集、议题收集、会议纪要起草和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联席会议成员需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会商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建设许可,研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解决项目在投资许可、规划、用地、用林、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制约问题。
(三)通报和检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需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及出席人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必要时请总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视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镇、其他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出席。
(二)联席会议议题收集。
联席会议召开前,区项目促进中心加强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并研究提出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向区项目促进中心提出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1.每次联席会议召开后,区项目促进中心根据会议议定事项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批准后(必要时报总召集人审定),印发全区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
2.全区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向区项目促进中心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区项目促进中心负责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印发 |
江政办发〔2020〕18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解决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促进项目合理布局、早开工、快建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柳江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召 集 人:梁 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傅以旁 柳江新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覃海秀 区征地拆迁办主任
卓祥军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副主任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项目促进中心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璟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覃克飞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 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赖宇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年红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 轩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何 海 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宇华 区项目促进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项目促进中心,梁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召集、议题收集、会议纪要起草和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联席会议成员需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会商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建设许可,研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解决项目在投资许可、规划、用地、用林、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制约问题。
(三)通报和检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需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及出席人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必要时请总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视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镇、其他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出席。
(二)联席会议议题收集。
联席会议召开前,区项目促进中心加强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并研究提出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向区项目促进中心提出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1.每次联席会议召开后,区项目促进中心根据会议议定事项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批准后(必要时报总召集人审定),印发全区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
2.全区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向区项目促进中心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区项目促进中心负责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