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20〕15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空一行)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根据柳州市关于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区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作为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各成员单位组建垃圾分类工作架构,落实垃圾分类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落实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将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试点先行,全面推进。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对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门别类建立居住小区数据库,创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
(三)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整合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途径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奖励办法,以鼓励城市住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和水平,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形成适合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到2020年,我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区基本完善分类配套的末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四、实施范围
柳江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和学校等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五、领导机构
为形成统一指挥,稳步推进,责任到位,狠抓落实的垃圾分类工作局面,区人民政府成立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玉秋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方婉香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志海 副区长
吉富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巧秋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
办主任
韦周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政执法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吴永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柳斌 区科技局局长
莫春云 区民政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怀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年谋 区商务局局长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荣谋 区水利局局长
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裕生 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熊 俊 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傅以旁 区新城管委员会副主任
曾 晨 团区委书记
李庚秀 区妇联主席
韦雪娟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梁 胤 拉堡镇镇长
覃春前 百朋镇镇长
周立永 成团镇镇长
余文波 三都镇镇长
覃汉谋 里高镇镇长
覃钊文 进德镇镇长
蒋 宏 穿山镇镇长
廖树德 土博镇镇长
李明明 区环卫所所长
余伟庆 区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拉堡镇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柳州市级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要规划,统筹研究相关政策、方案、决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监督各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柳江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吉富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晓斌兼任。成员由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后勤服务中心、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卫所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相关程序报组长批准。
六、全面启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一)建立工作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2020年3月份前编制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依据《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继续开展鼓励城市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柳江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按照要求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柳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团区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6月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区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开展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
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范围为:柳江区新城区兴柳路,起止点为柳江大道路口至老乡家园小区。选定路段全长约3.6公里,道路两侧包含有1个社区(兴柳社区),2个大型居民小区、1个学校、1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到2020年底,兴柳社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全覆盖。到2022年底,示范街道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
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一)建立健全分类系统。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
(二)培养规范准确的投放行为。按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的原则,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居民小区设分类督导员,督促指导和检查小区居民进行准确分类与投放;设检查考核员,对片区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和分类收集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实行垃圾分类合格的家庭数据;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家庭居民住户给予适当奖励。在完善餐厨垃圾收集网络的基础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点)。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双体收集容器。
(三)建立环保高效的收运体系,防止“先分后混”。按照机械收集、集中转运、环保高效的原则,探索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新模式。逐步采用密闭低噪音、清洁环保的小型车辆实施分类收集,逐步淘汰人力收集车。可回收垃圾可由在当地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单位负责收运;厨余垃圾由环卫收运单位或者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有害垃圾由区环卫所收集运输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收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四)建立分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引进相关企业、采用当前科学有效技术处理各类垃圾,建立健全收运体系,最大限度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模式。在柳江区的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
(五)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以燃油结合新能源环卫车辆开展收运模式。通过环卫作业车的新能源化,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
(六)构建全面有效的社会参与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跟踪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收集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智慧城管、有关新闻媒体等媒体平台的作用,畅通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渠道。2020年底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市民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意识。
八、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分类办)要协调市城管委及时下拨分类实施设备和市级配套经费,区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分类办落实垃圾分类区级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经费,同时对经费使用做好监管,加强垃圾分类资金保障。
(二)组织保障
1. 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1)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责任主体。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管责任制度,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镇为实施主体。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小区管理区域,本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三无小区”、其他无人管理的区域,由辖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的责任主体:区环卫部门。
(3)资金保障和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主体:市财政部门和各城区财政部门。
2. 明确小组成员各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创建重要工作内容。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城区、开发区和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城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先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
区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攻关和研究;组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物。
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捐助站(点)和捐助物品回收利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配合开展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
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规范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安全转移和无害化处置的监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的考核内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协调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配合协调推进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站场(含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城区加快推进废旧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推进管辖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对报送区政府审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修改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区后勤服务中心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区委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区妇联负责指导各单位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路和环保理念,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区新城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拉堡镇及各镇负责做好鼓励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组织社区和物业等工作人员到每家每户宣传讲解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益处;督促社区创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做到分批、有序推进;督促社区做好对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居民住户家庭的检查考核和建立台账,做好家庭住户实施垃圾分类的奖励核发工作。统筹社区推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3. 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根据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制定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区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各街道、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监察,对成绩显著的街道、社区、单位给予表彰,对垃圾分类合格家庭住户给予奖励;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4. 强化激励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鼓励城市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财政拨专项奖励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住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开展 “优秀分类物业小区、个人”等评比,充分激发市民和企业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区、镇、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和工作运行机制。主要领导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领导小组以及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组织落实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自己职责承担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区领导小组牵头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宣传,提升干部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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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空一行)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根据柳州市关于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区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作为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各成员单位组建垃圾分类工作架构,落实垃圾分类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落实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将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试点先行,全面推进。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对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门别类建立居住小区数据库,创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
(三)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整合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途径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奖励办法,以鼓励城市住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和水平,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形成适合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到2020年,我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区基本完善分类配套的末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四、实施范围
柳江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和学校等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五、领导机构
为形成统一指挥,稳步推进,责任到位,狠抓落实的垃圾分类工作局面,区人民政府成立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玉秋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方婉香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志海 副区长
吉富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巧秋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
办主任
韦周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政执法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献高 区教育局局长
吴永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柳斌 区科技局局长
莫春云 区民政局局长
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怀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年谋 区商务局局长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荣谋 区水利局局长
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裕生 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熊 俊 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傅以旁 区新城管委员会副主任
曾 晨 团区委书记
李庚秀 区妇联主席
韦雪娟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梁 胤 拉堡镇镇长
覃春前 百朋镇镇长
周立永 成团镇镇长
余文波 三都镇镇长
覃汉谋 里高镇镇长
覃钊文 进德镇镇长
蒋 宏 穿山镇镇长
廖树德 土博镇镇长
李明明 区环卫所所长
余伟庆 区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拉堡镇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柳州市级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要规划,统筹研究相关政策、方案、决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监督各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柳江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吉富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晓斌兼任。成员由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后勤服务中心、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卫所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相关程序报组长批准。
六、全面启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一)建立工作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2020年3月份前编制柳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依据《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继续开展鼓励城市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柳江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按照要求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柳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团区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6月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区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开展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
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范围为:柳江区新城区兴柳路,起止点为柳江大道路口至老乡家园小区。选定路段全长约3.6公里,道路两侧包含有1个社区(兴柳社区),2个大型居民小区、1个学校、1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到2020年底,兴柳社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全覆盖。到2022年底,示范街道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
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一)建立健全分类系统。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
(二)培养规范准确的投放行为。按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的原则,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居民小区设分类督导员,督促指导和检查小区居民进行准确分类与投放;设检查考核员,对片区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和分类收集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实行垃圾分类合格的家庭数据;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家庭居民住户给予适当奖励。在完善餐厨垃圾收集网络的基础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点)。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双体收集容器。
(三)建立环保高效的收运体系,防止“先分后混”。按照机械收集、集中转运、环保高效的原则,探索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新模式。逐步采用密闭低噪音、清洁环保的小型车辆实施分类收集,逐步淘汰人力收集车。可回收垃圾可由在当地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单位负责收运;厨余垃圾由环卫收运单位或者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有害垃圾由区环卫所收集运输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收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四)建立分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引进相关企业、采用当前科学有效技术处理各类垃圾,建立健全收运体系,最大限度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模式。在柳江区的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
(五)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以燃油结合新能源环卫车辆开展收运模式。通过环卫作业车的新能源化,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
(六)构建全面有效的社会参与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跟踪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收集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智慧城管、有关新闻媒体等媒体平台的作用,畅通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渠道。2020年底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市民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意识。
八、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分类办)要协调市城管委及时下拨分类实施设备和市级配套经费,区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分类办落实垃圾分类区级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经费,同时对经费使用做好监管,加强垃圾分类资金保障。
(二)组织保障
1. 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1)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责任主体。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管责任制度,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镇为实施主体。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小区管理区域,本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三无小区”、其他无人管理的区域,由辖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的责任主体:区环卫部门。
(3)资金保障和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主体:市财政部门和各城区财政部门。
2. 明确小组成员各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创建重要工作内容。
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城区、开发区和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城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先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
区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攻关和研究;组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物。
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捐助站(点)和捐助物品回收利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配合开展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
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规范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安全转移和无害化处置的监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的考核内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协调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配合协调推进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站场(含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城区加快推进废旧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推进管辖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对报送区政府审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修改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区后勤服务中心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区委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区妇联负责指导各单位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路和环保理念,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区新城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拉堡镇及各镇负责做好鼓励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组织社区和物业等工作人员到每家每户宣传讲解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益处;督促社区创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做到分批、有序推进;督促社区做好对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居民住户家庭的检查考核和建立台账,做好家庭住户实施垃圾分类的奖励核发工作。统筹社区推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3. 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根据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制定柳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区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各街道、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监察,对成绩显著的街道、社区、单位给予表彰,对垃圾分类合格家庭住户给予奖励;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4. 强化激励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鼓励城市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财政拨专项奖励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住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开展 “优秀分类物业小区、个人”等评比,充分激发市民和企业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区、镇、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和工作运行机制。主要领导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领导小组以及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组织落实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自己职责承担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区领导小组牵头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宣传,提升干部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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