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9〕47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19年柳州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构建完善我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坚决遏制群体性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中小学生溺亡情况。
各中小学校负责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和风险预警,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落实放学前“三分钟安全教育”和汛期高温时段防溺水预警提示。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中小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对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区民政局:负责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在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码头运营、公路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域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涉旅企业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矿区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废弃矿坑、矿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
团区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区妇联: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指导各儿童之家配合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区红十字会:负责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生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抓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在辖区重点水域设立或更新安全警示牌,在溺水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监管。
各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各单位要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柳江电视台要制作并在每日重点时段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各镇、各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及学生家长登入“柳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www.柳州xueanquan.com)”,学习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自救自护能力。
(二)排查隐患,严格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网格化分片管理方式,即日起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或管属的山塘、水库、湖泊、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三)加强预警,精准发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随手拍”活动,及时将溺水隐患视频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处置。学校要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强化“放学前3分钟安全教育”,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将把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对各镇政府、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评系列,进行考评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导致出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填写《柳州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及时报告涉及中小学生溺水伤亡情况。联系电话:7225317,邮箱:fgs7225317@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
江政办发〔2019〕47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柳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19年柳州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构建完善我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坚决遏制群体性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中小学生溺亡情况。
各中小学校负责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和风险预警,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落实放学前“三分钟安全教育”和汛期高温时段防溺水预警提示。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中小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对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区民政局:负责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在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码头运营、公路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域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涉旅企业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矿区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废弃矿坑、矿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
团区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区妇联:负责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指导各儿童之家配合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区红十字会:负责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生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抓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在辖区重点水域设立或更新安全警示牌,在溺水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监管。
各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各单位要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柳江电视台要制作并在每日重点时段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各镇、各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及学生家长登入“柳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www.柳州xueanquan.com)”,学习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自救自护能力。
(二)排查隐患,严格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网格化分片管理方式,即日起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或管属的山塘、水库、湖泊、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三)加强预警,精准发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随手拍”活动,及时将溺水隐患视频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处置。学校要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强化“放学前3分钟安全教育”,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将把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对各镇政府、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评系列,进行考评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导致出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填写《柳州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及时报告涉及中小学生溺水伤亡情况。联系电话:7225317,邮箱:fgs7225317@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