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9〕23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柳江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全面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工作
(一)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负责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部门要研究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负面清单和实际审批“两张皮”。
(二)扎实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面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建立健全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发布,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市场准入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四)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适时调整市场准入负责清单的情况,各部门要定期逐项报送负面清单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深入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调整建议。
(五)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体制机制改革。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人防办、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领会改革精神,扎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改革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清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变相行政审批,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为审批或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予以清理取消。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管理事项,要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实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代码、统一网上办理。
(三)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依托广西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在柳江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按照全面覆盖、全系统共享的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事项,除涉密事项和确需纸质化办理的事项外,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全程办理,各部门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
(四)建立健全与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与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市场监管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企业投资准入的必备条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及专项工作的衔接,处理好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关系,确保负面清单中涉及企业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相衔接。加快出台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地方管理办法,确保管理措施有法可依。
(五)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联动监管机制。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办法,提高监管能力,强化对准入后市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不留真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确保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放得开、管得住。根据“各司其职、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程序和处罚措施,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强化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合力。
(六)做好宣传解读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部门各单位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负面清单。同时,各部门要跟踪关注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负面清单管用、好用、实用。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颁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 年版)》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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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柳江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全面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工作
(一)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负责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部门要研究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负面清单和实际审批“两张皮”。
(二)扎实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面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建立健全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发布,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市场准入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
(四)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适时调整市场准入负责清单的情况,各部门要定期逐项报送负面清单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深入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调整建议。
(五)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体制机制改革。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人防办、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领会改革精神,扎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改革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清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变相行政审批,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为审批或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予以清理取消。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管理事项,要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实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代码、统一网上办理。
(三)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依托广西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在柳江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按照全面覆盖、全系统共享的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事项,除涉密事项和确需纸质化办理的事项外,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全程办理,各部门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
(四)建立健全与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与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市场监管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企业投资准入的必备条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及专项工作的衔接,处理好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关系,确保负面清单中涉及企业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相衔接。加快出台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地方管理办法,确保管理措施有法可依。
(五)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联动监管机制。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办法,提高监管能力,强化对准入后市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不留真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确保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放得开、管得住。根据“各司其职、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程序和处罚措施,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强化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合力。
(六)做好宣传解读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部门各单位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负面清单。同时,各部门要跟踪关注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负面清单管用、好用、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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