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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19〕29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19-08-21 11:01   |

 

江政发〔201929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9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9816

 

 

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柳江区加快推进十三五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121号)和《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江政办发〔2017120号),全面深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全区信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出台的信用建设文件,制定柳江区政务、个人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我区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存储和应用,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根据各行业主管单位公布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清单,我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加快落实制定本区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文件。(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编制2019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落实强制归集机制。健全政府各部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采集各重点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加强对各领域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充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信用建设工作日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案例,加强公布守信红名单及失信黑名单,按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促进信用信息使用。完成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文件的编制,推动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并实施联合奖惩,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梳理联合奖惩对象和措施清单。根据《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对照完成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以及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制定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管理制度。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联合奖惩备忘录不涉及行业主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本行业联合监管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建立协同联动奖惩机制。全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实制定我区各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今年内至少完成编制5个行业的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的发起单位、响应单位要各司其职,实现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实施,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全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或落实行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流程,明确可修复范围、申请要件、处理期限等内容。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形成主动做出信用承诺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推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防控和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质量、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会展、广告、中介服务业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事前信用承诺、产品信息溯源、权益保护等要求。开展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十)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十)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法院公信建设,深化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公信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检察公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将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回复和整改的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人履行公益诉讼判决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十)企业诚信建设。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金融信用信贷产品等守信激励措施以及限制向失信主体提供贷款、保荐、保险等服务等失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个人诚信建设。推动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奖惩和修复机制。探索开发城市个人公共行为信用积分,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信易+”应用场景,为守信市民提供更便捷的生活体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用数据采集力度,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准确率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应用,创新信用支农、信用惠农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十)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加大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创新互联网+”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和市场监管模式,建立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机制,开展出租车行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

(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信用示范创建。规范日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模范个人、集体、企业,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丰富信用典型案例库,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九)信用宣传教育。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开展传播和普及诚信文化活动。积极引导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长期深入开展信用宣传。围绕诚信柳州建设,结合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作信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诚信的浓厚氛围。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市民信用意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信用工作领导机制。修订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信用监测。依托柳州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对全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信用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监测,及时掌握我信用事件动态情况,做好舆情应对。分析我信用状况,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信用监测情况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委、政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考核督查。继续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各有关单位要分别于615日、1215日之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将定期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季度通报、联合奖惩、双公示等专项工作督查,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或追责。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6日印发


 

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进度要求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全区信用管理制度

1.制定柳江区政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

2.制定柳江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

3.制定柳江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11月前完成

(二)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4.根据各行业主管单位公布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清单各行业主管单位加快落实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11月前完成编制

5.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文件。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三)信用信息系统优化

6.加快推动直单位业务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实现纵向互联互通和横向交换共享。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7.编制2019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落实强制归集机制。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8月前完成

8.健全政府各部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采集各重点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加强对各领域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9.充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五)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10.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网站专栏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信用建设工作日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案例,加强公布守信红名单及失信黑名单,按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六)促进信用信息使用

 

 

(六)促进信用信息使用

11.完成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文件的编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8月前完成

12.推动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并实施联合奖惩,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

完成实施

(七)梳理联合奖惩对象和措施清单

13.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对照完成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以及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制定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管理制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执法局等

2019年底前完成

(八)建立协同联动奖惩机制

14.今年内至少出台5个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的发起单位、响应单位要各司其职,实现行业红黑名单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实施,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2019年出台行业联合奖惩措施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协同机制持续实施

(九)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15.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或落实行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流程,明确可修复范围、申请要件、处理期限等内容。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2019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信用修复文件编制

16.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形成主动做出信用承诺的常态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持续实施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十)政务诚信建设

 

 

 

 

 

 

 

 

 

(十)政务诚信建设

17.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8.推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9.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防控和专项治理。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十一)

商务诚信建设

 

 

 

(十一)

商务诚信建设

 

20.建立健全生产、质量、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会展、广告、中介服务业等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事前信用承诺、产品信息溯源、权益保护等要求。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

2019年底前,商务领域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公示和信用评价等文件编制

 

21.开展各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持续实施

(十二)

社会诚信建设

22.建立健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

2019年底前,社会领域各重点行业主管单位完成信用信息征集公示文件编制

23.强化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持续实施

 

(十三)

司法公信建设

 

 

 

 

 

(十三)

司法公信建设

 

 

24.推进法院公信建设,深化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公信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持续实施

25.推进检察公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将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回复和整改的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人履行公益诉讼判决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人民检察院

持续实施

26.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持续实施

 

 

 

 

 

(十四)

企业诚信建设

 

 

 

 

 

 

(十四)

企业诚信建设

27.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8.探索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29.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创新推出金融信用信贷产品等守信激励措施以及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保险等服务等失信惩戒措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2019年完成信易贷产品开发

(十五)

个人诚信建设

30.推动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奖惩和修复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1.探索开发城市个人公共行为信用积分,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信易+”应用场景,为守信市民提供更便捷的生活体验。

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探索个人信用积分,完成 信易+”应用

 

(十六)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2.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持续实施

33.加大农村信用数据采集力度,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准确率。

持续实施

34.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应用,创新信用支农、信用惠农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2019年底前推荐信用镇村创建

(十七)

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

35.加大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创新互联网+”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和市场监管模式,建立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机制,开展出租车行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专项治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

2019年底前完成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文件编制

 

 

(十八)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

 

 

(十八)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

3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7.构建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体系。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文件编制

(十九)

信用示范创建

38.规范日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9.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模范个人、集体、企业,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丰富信用典型案例库,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十)

信用宣传教育

 

 

 

 

 

(二十)

信用宣传教育

 

40.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开展传播和普及诚信文化活动。

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41. 积极引导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长期深入开展信用宣传。

持续实施

42.围绕信用柳州建设,结合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作信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诚信的浓厚氛围。

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20198月前完成信用宣传片制作

43.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市民信用意识。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开展诚信系列活动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一)信用工作领导机制

44.修订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20197月完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

45.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体系。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十二)信用监测

46.依托柳州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对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信用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监测,及时掌握我信用事件动态情况,做好舆情应对。分析我信用状况,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信用监测情况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委、政府。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十三)考核督查

 

 

 

 

 

 

 

(二十三)考核督查

 

47.继续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

发展改革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2019年度信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

48.各有关单位要分别于615日、1215日之前将半年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发展改革局,发展改革局将定期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季度通报、联合奖惩、双公示等专项工作督查,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或追责。

发展改革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每季度通报一次专项工作督查情况

49.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发展改革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9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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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19〕29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19-08-21 11:01   

 

江政发〔201929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9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9816

 

 

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柳江区加快推进十三五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7121号)和《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江政办发〔2017120号),全面深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全区信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出台的信用建设文件,制定柳江区政务、个人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我区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存储和应用,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根据各行业主管单位公布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清单,我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加快落实制定本区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文件。(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编制2019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落实强制归集机制。健全政府各部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采集各重点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加强对各领域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充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信用建设工作日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案例,加强公布守信红名单及失信黑名单,按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促进信用信息使用。完成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文件的编制,推动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并实施联合奖惩,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梳理联合奖惩对象和措施清单。根据《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对照完成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以及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制定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管理制度。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联合奖惩备忘录不涉及行业主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本行业联合监管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建立协同联动奖惩机制。全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实制定我区各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今年内至少完成编制5个行业的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的发起单位、响应单位要各司其职,实现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实施,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全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或落实行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流程,明确可修复范围、申请要件、处理期限等内容。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形成主动做出信用承诺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推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防控和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质量、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会展、广告、中介服务业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事前信用承诺、产品信息溯源、权益保护等要求。开展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十)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十)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法院公信建设,深化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公信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检察公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将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回复和整改的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人履行公益诉讼判决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十)企业诚信建设。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金融信用信贷产品等守信激励措施以及限制向失信主体提供贷款、保荐、保险等服务等失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个人诚信建设。推动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奖惩和修复机制。探索开发城市个人公共行为信用积分,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信易+”应用场景,为守信市民提供更便捷的生活体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用数据采集力度,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准确率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应用,创新信用支农、信用惠农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十)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加大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创新互联网+”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和市场监管模式,建立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机制,开展出租车行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

(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信用示范创建。规范日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模范个人、集体、企业,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丰富信用典型案例库,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九)信用宣传教育。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开展传播和普及诚信文化活动。积极引导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长期深入开展信用宣传。围绕诚信柳州建设,结合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作信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诚信的浓厚氛围。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市民信用意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信用工作领导机制。修订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信用监测。依托柳州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对全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信用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监测,及时掌握我信用事件动态情况,做好舆情应对。分析我信用状况,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信用监测情况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委、政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考核督查。继续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各有关单位要分别于615日、1215日之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将定期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季度通报、联合奖惩、双公示等专项工作督查,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或追责。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6日印发


 

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进度要求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全区信用管理制度

1.制定柳江区政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

2.制定柳江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

3.制定柳江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11月前完成

(二)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4.根据各行业主管单位公布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清单各行业主管单位加快落实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11月前完成编制

5.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文件。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二、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三)信用信息系统优化

6.加快推动直单位业务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实现纵向互联互通和横向交换共享。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7.编制2019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落实强制归集机制。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8月前完成

8.健全政府各部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采集各重点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加强对各领域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9.充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五)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10.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网站专栏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信用建设工作日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案例,加强公布守信红名单及失信黑名单,按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三、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格局

 

 

(六)促进信用信息使用

 

 

(六)促进信用信息使用

11.完成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文件的编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8月前完成

12.推动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并实施联合奖惩,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

完成实施

(七)梳理联合奖惩对象和措施清单

13.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对照完成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以及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制定行业红黑名单或联合监管对象清单管理制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执法局等

2019年底前完成

(八)建立协同联动奖惩机制

14.今年内至少出台5个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的发起单位、响应单位要各司其职,实现行业红黑名单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实施,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2019年出台行业联合奖惩措施方案(或合作备忘录);联合奖惩协同机制持续实施

(九)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15.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或落实行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流程,明确可修复范围、申请要件、处理期限等内容。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2019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信用修复文件编制

16.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形成主动做出信用承诺的常态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持续实施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十)政务诚信建设

 

 

 

 

 

 

 

 

 

(十)政务诚信建设

17.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8.推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9.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防控和专项治理。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十一)

商务诚信建设

 

 

 

(十一)

商务诚信建设

 

20.建立健全生产、质量、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会展、广告、中介服务业等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事前信用承诺、产品信息溯源、权益保护等要求。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

2019年底前,商务领域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公示和信用评价等文件编制

 

21.开展各行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持续实施

(十二)

社会诚信建设

22.建立健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的征集共享和公示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

2019年底前,社会领域各重点行业主管单位完成信用信息征集公示文件编制

23.强化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持续实施

 

(十三)

司法公信建设

 

 

 

 

 

(十三)

司法公信建设

 

 

24.推进法院公信建设,深化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公信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持续实施

25.推进检察公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将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回复和整改的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人履行公益诉讼判决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人民检察院

持续实施

26.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应急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

持续实施

 

 

 

 

 

(十四)

企业诚信建设

 

 

 

 

 

 

(十四)

企业诚信建设

27.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8.探索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29.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创新推出金融信用信贷产品等守信激励措施以及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保险等服务等失信惩戒措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2019年完成信易贷产品开发

(十五)

个人诚信建设

30.推动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奖惩和修复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1.探索开发城市个人公共行为信用积分,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信易+”应用场景,为守信市民提供更便捷的生活体验。

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探索个人信用积分,完成 信易+”应用

 

(十六)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2.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

 

持续实施

33.加大农村信用数据采集力度,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准确率。

持续实施

34.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应用,创新信用支农、信用惠农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2019年底前推荐信用镇村创建

(十七)

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

35.加大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创新互联网+”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和市场监管模式,建立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机制,开展出租车行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专项治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

2019年底前完成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文件编制

 

 

(十八)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

 

 

(十八)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

3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7.构建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体系。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文件编制

(十九)

信用示范创建

38.规范日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9.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模范个人、集体、企业,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丰富信用典型案例库,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十)

信用宣传教育

 

 

 

 

 

(二十)

信用宣传教育

 

40.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开展传播和普及诚信文化活动。

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市场监管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41. 积极引导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长期深入开展信用宣传。

持续实施

42.围绕信用柳州建设,结合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作信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诚信的浓厚氛围。

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20198月前完成信用宣传片制作

43.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市民信用意识。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开展诚信系列活动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五、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一)信用工作领导机制

44.修订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20197月完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

45.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体系。

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二十二)信用监测

46.依托柳州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对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信用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监测,及时掌握我信用事件动态情况,做好舆情应对。分析我信用状况,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信用监测情况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委、政府。

发展改革局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十三)考核督查

 

 

 

 

 

 

 

(二十三)考核督查

 

47.继续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

发展改革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7月前完成2019年度信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

48.各有关单位要分别于615日、1215日之前将半年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发展改革局,发展改革局将定期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季度通报、联合奖惩、双公示等专项工作督查,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或追责。

发展改革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每季度通报一次专项工作督查情况

49.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发展改革局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9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