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8〕26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 号)及《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督查重点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此外,对 2017 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进行督查。国务院将于8月下旬起派出督查组,对 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要求各省(区、市)在收到通知后,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自治区领导对此次督查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专门作出批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既要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也要注意总结展示成效和“亮点”。自治区主席陈武作出批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督查促进工作,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xxx批示要求:迅速拟定迎接大督查的准备工作实施方案,近期专题研究之后,召开全区迎接大督查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好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要求和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xxx常务副主席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自查工作,区政府对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部门分工,明确了各项督查内容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既是对自治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检验,也是我区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压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契机。各镇、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问题整改,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
二、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督查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认真扎实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就立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对排名靠后的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整改。同时,也要抓住这次重要机遇,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展示成效和“亮点”。
三、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统筹开展好自查工作,牵头形成专题自查报告。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自查工作及自查报告。自查情况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以上。
四、自查报告起草安排
请区发改局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的自查报告,草拟我区的自查报告,各牵头单位于7月23日将所牵头事项的自查报告报区发改局,各配合单位于7月21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各牵头单位(有多个牵头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总牵头单位,报送总牵头单位)。此次自查工作质量及材料报送情况将列入区政府办公室对区直单位及各镇年度绩效考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政府督查室韦超洪7260766,15577201013,电子邮箱:lj7260766@163.com
附件: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柳江区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
柳江区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财政局、工商质监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审计局、国资中心、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9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五)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9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六)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
(七)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局、水产畜牧局、农业局)
(八)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水利局,柳江供电公司)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二)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
(三)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
(五)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办)
(六)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
(七)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工商质监局)
(八)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牵头单位:柳江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九)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 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科工贸局、财政局,区总工会)
(十)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情况。(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工商质监局、政管办)
(二)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管办、法制办,区发改局、科工贸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三)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交通局、林业局、投资促进局)
(四)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编办、科工贸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信息中心)
(六)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发改局、法制办、政管办等各有关部门)
(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
(九)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办等各相关部门)
(十)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十一)国务院部署的 2018年再减税 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
(十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物价局)
(十三)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科工贸局、民政局)
(十四)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柳江供电公司)
(十五)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十六)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 “三检合一” 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
(十七)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持续扩大内需
(一)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二)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广局、卫计局)
(三)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
(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七)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
(八)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投资促进局,铁轨办,中石油柳江分公司、中石化柳江分公司)
五、推进高水平开放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二)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投资促进局)
(三)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四)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
(五)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六)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工商质监局)
(七)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柳江税务局)
(八)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金融办)
(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文体新广局 、公安局,区人民法院〕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
(二)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国资中心)
(三)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五)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六)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区文体新广局、残联)
(七)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 2018 年开工 580万套任务情况。(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牵头单位:区安监局,配合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2017 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整治“四风”
(一)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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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18〕26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 号)及《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督查重点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此外,对 2017 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进行督查。国务院将于8月下旬起派出督查组,对 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要求各省(区、市)在收到通知后,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自治区领导对此次督查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专门作出批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既要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也要注意总结展示成效和“亮点”。自治区主席陈武作出批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督查促进工作,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xxx批示要求:迅速拟定迎接大督查的准备工作实施方案,近期专题研究之后,召开全区迎接大督查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好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要求和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xxx常务副主席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自查工作,区政府对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部门分工,明确了各项督查内容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既是对自治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检验,也是我区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压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契机。各镇、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问题整改,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
二、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督查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认真扎实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就立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对排名靠后的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整改。同时,也要抓住这次重要机遇,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展示成效和“亮点”。
三、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统筹开展好自查工作,牵头形成专题自查报告。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自查工作及自查报告。自查情况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以上。
四、自查报告起草安排
请区发改局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的自查报告,草拟我区的自查报告,各牵头单位于7月23日将所牵头事项的自查报告报区发改局,各配合单位于7月21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各牵头单位(有多个牵头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总牵头单位,报送总牵头单位)。此次自查工作质量及材料报送情况将列入区政府办公室对区直单位及各镇年度绩效考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政府督查室韦超洪7260766,15577201013,电子邮箱:lj7260766@163.com
附件: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柳江区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
柳江区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财政局、工商质监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审计局、国资中心、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9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五)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9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六)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
(七)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局、水产畜牧局、农业局)
(八)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水利局,柳江供电公司)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二)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
(三)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
(五)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办)
(六)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
(七)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工商质监局)
(八)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牵头单位:柳江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九)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 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科工贸局、财政局,区总工会)
(十)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情况。(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工商质监局、政管办)
(二)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政管办、法制办,区发改局、科工贸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三)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交通局、林业局、投资促进局)
(四)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编办、科工贸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信息中心)
(六)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发改局、法制办、政管办等各有关部门)
(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
(九)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办等各相关部门)
(十)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区政管办)
(十一)国务院部署的 2018年再减税 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
(十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物价局)
(十三)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科工贸局、民政局)
(十四)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柳江供电公司)
(十五)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发改局)
(十六)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 “三检合一” 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牵头单位: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
(十七)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持续扩大内需
(一)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二)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广局、卫计局)
(三)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
(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七)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
(八)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投资促进局,铁轨办,中石油柳江分公司、中石化柳江分公司)
五、推进高水平开放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二)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投资促进局)
(三)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四)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
(五)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六)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工商质监局)
(七)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柳江税务局)
(八)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金融办)
(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文体新广局 、公安局,区人民法院〕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
(二)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国资中心)
(三)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五)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六)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区文体新广局、残联)
(七)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 2018 年开工 580万套任务情况。(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牵头单位:区安监局,配合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2017 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整治“四风”
(一)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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