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8〕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爱卫办转发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爱卫办﹝2016﹞43号)的要求,柳州市列为自治区健康城市试点城市。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我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全区人民的健康水平,按照全国爱卫办、自治区爱卫办和柳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示范引领,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构建完善的社会健康管理和服务体系,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柳州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健康城市为新起点,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至2020年,我区建成自治区级健康城市城区。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定方案、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柳州市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和《柳州市健康城市和健
康村镇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我区健康城市建设组织机构、工作网络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创卫办
(二) 巩固发展卫生创建行动
1. 加强卫生村镇以及示范健康村镇的创建和管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村标准》以及健康村镇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进卫生村镇和示范健康村镇创建和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创建内涵,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2. 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在总结推广健康促进试点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区创卫办、区爱卫办
(三)改善健康环境行动
1. 抓好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农贸市场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定期公示农药检测结果。
2.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农村厨房、厕所等基本生活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垃圾治理、道路通行、饮水安全、村屯特色、住房安全和能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供电、通信和公共照明保障能力得到增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3. 加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减少阴霾天数量,全力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追究,严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深入开展柳江区河流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
4. 优化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实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以及“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集中资金、资源打造“宜居乡村”“幸福乡村”综合示范村屯。
5.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完善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建设养护、城市照明管理、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违章违法建筑治理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体系,加强对街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建筑工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工商质监局、区科工贸局、区园林所、区乡村办
(四)构建健康社会行动
1.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扩标提面工作,推进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发展。
2. 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区属轮教配套政策,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2%。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一批示范、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适龄“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五)优化健康服务行动
1.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形成全区快速通道及救治网络。建立反应时间在10-20分钟之内的急救体系,完善更新一批急救设备。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落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组建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工作。
3.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救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和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城乡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发挥“新型健康服务链条”的优势,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中医药发展。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六)打造“健康细胞”行动
1. 推广健康家庭教育。依托家庭阵地,更新健康理念,倡导全市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激励家庭成员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时代新风,享受美好生活。
2.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通过“营造健康环境、规范健康管理、加强健康服务、开展健康促进”四项打造工作,创建“健康学校”,提升师生对健康城市的认知水平。
3. 建设健康医院。着力创建“就医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先进,服务优质周到,健康氛围良好”的现代健康医院。
4. 探索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引导企业创建安全卫生的企业环境、实施规范的健康管理,并为员工提供周到的健康服务,营造和谐亲情的健康氛围。
5. 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场馆建设。在市民公园内设置健身广场、健康步道、健康宣传专栏、标牌、显示屏等,打造户外健康主题公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健康自助小屋,为市民提供免费的身高体重、血压、血糖、骨密度等自助检测服务。
6. 积极开展慢病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慢病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高血压病、高血脂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新广局
(七)构筑食药安全屏障行动
1.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 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加大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规范管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八)“健康人群”建设行动
1. 关爱妇女儿童健康。推广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落实政府补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行动”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宣传机制,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调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关护高龄孕育妇女健康,加强辅助生殖技术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高龄孕产妇生育风险,持续降低“分娩量、婴儿量”突增情况下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2. 保障老年人口健康。面向社会宣传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面向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知识普及和健康促进,结合老年人健康特点,提高老年人群健康素养。
3. 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完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配合柳州市做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使流动人口了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基本防治知识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计生基本知识,养成“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提高健康素养,使流动人口逐步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
4.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全民建身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让体育健身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区妇联、区安监局、区文新广局、区教育局
(九)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
1.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2. 加强农村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针对农村人口需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人口健康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大妇幼健康工作力度。
3. 加强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城市、郊区(乡镇)中小学每周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中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4. 依托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设健康教育设施、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重点,开展预防慢性病、传染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开展“健康家庭创建”、“营养进万家”、“健康知识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服务,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
5. 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围绕健康维护、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心理健康、合理膳食、老年保健等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完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的管理,提高病人及家属对相应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育局
(十)营造健康社会氛围行动
1. 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协助做好健康类栏目和节目,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健康科普报道数量,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让健康知识植入人心。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2. 培育文明健康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依托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传播健康文化,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柳州”的建设。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创卫办、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新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
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调整补充相关成员,成立柳江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创卫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领导,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建设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办指导
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与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相结合,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指导和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建设责任不落实的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目标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现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建设目标责任落实。
(三)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投入
要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也要通过向上争取项目、社会融资、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今日柳江、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制定建设健康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开辟专栏、专题、专刊,宣传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内部网站等载体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目的、意义和健康知识的宣传,通过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健康素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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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爱卫办转发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爱卫办﹝2016﹞43号)的要求,柳州市列为自治区健康城市试点城市。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我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全区人民的健康水平,按照全国爱卫办、自治区爱卫办和柳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示范引领,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构建完善的社会健康管理和服务体系,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柳州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健康城市为新起点,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至2020年,我区建成自治区级健康城市城区。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定方案、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柳州市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和《柳州市健康城市和健
康村镇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柳江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我区健康城市建设组织机构、工作网络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创卫办
(二) 巩固发展卫生创建行动
1. 加强卫生村镇以及示范健康村镇的创建和管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村标准》以及健康村镇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进卫生村镇和示范健康村镇创建和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创建内涵,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2. 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在总结推广健康促进试点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区创卫办、区爱卫办
(三)改善健康环境行动
1. 抓好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农贸市场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定期公示农药检测结果。
2.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农村厨房、厕所等基本生活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垃圾治理、道路通行、饮水安全、村屯特色、住房安全和能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供电、通信和公共照明保障能力得到增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3. 加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减少阴霾天数量,全力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追究,严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深入开展柳江区河流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
4. 优化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实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以及“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集中资金、资源打造“宜居乡村”“幸福乡村”综合示范村屯。
5.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完善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建设养护、城市照明管理、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违章违法建筑治理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体系,加强对街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建筑工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工商质监局、区科工贸局、区园林所、区乡村办
(四)构建健康社会行动
1.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扩标提面工作,推进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发展。
2. 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区属轮教配套政策,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2%。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一批示范、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适龄“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五)优化健康服务行动
1.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形成全区快速通道及救治网络。建立反应时间在10-20分钟之内的急救体系,完善更新一批急救设备。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落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组建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工作。
3.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救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和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城乡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发挥“新型健康服务链条”的优势,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中医药发展。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六)打造“健康细胞”行动
1. 推广健康家庭教育。依托家庭阵地,更新健康理念,倡导全市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激励家庭成员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时代新风,享受美好生活。
2.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通过“营造健康环境、规范健康管理、加强健康服务、开展健康促进”四项打造工作,创建“健康学校”,提升师生对健康城市的认知水平。
3. 建设健康医院。着力创建“就医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先进,服务优质周到,健康氛围良好”的现代健康医院。
4. 探索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引导企业创建安全卫生的企业环境、实施规范的健康管理,并为员工提供周到的健康服务,营造和谐亲情的健康氛围。
5. 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场馆建设。在市民公园内设置健身广场、健康步道、健康宣传专栏、标牌、显示屏等,打造户外健康主题公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健康自助小屋,为市民提供免费的身高体重、血压、血糖、骨密度等自助检测服务。
6. 积极开展慢病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慢病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高血压病、高血脂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新广局
(七)构筑食药安全屏障行动
1.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 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加大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规范管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八)“健康人群”建设行动
1. 关爱妇女儿童健康。推广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落实政府补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行动”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宣传机制,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调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关护高龄孕育妇女健康,加强辅助生殖技术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高龄孕产妇生育风险,持续降低“分娩量、婴儿量”突增情况下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2. 保障老年人口健康。面向社会宣传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面向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知识普及和健康促进,结合老年人健康特点,提高老年人群健康素养。
3. 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完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配合柳州市做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使流动人口了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基本防治知识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计生基本知识,养成“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提高健康素养,使流动人口逐步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
4.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全民建身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让体育健身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区妇联、区安监局、区文新广局、区教育局
(九)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
1.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2. 加强农村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针对农村人口需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人口健康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大妇幼健康工作力度。
3. 加强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城市、郊区(乡镇)中小学每周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中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4. 依托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设健康教育设施、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重点,开展预防慢性病、传染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开展“健康家庭创建”、“营养进万家”、“健康知识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服务,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
5. 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围绕健康维护、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心理健康、合理膳食、老年保健等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完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的管理,提高病人及家属对相应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育局
(十)营造健康社会氛围行动
1. 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协助做好健康类栏目和节目,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健康科普报道数量,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让健康知识植入人心。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2. 培育文明健康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依托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传播健康文化,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柳州”的建设。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创卫办、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新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
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调整补充相关成员,成立柳江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创卫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领导,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建设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办指导
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与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相结合,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指导和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建设责任不落实的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目标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现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建设目标责任落实。
(三)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投入
要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也要通过向上争取项目、社会融资、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今日柳江、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制定建设健康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开辟专栏、专题、专刊,宣传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内部网站等载体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目的、意义和健康知识的宣传,通过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健康素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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