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或实施其他违法占用耕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承担拆(清)除、复垦、罚款等法律责任。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的单位和个人自接到《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自行改正或治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恢复原土地耕种条件。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违法用地行为逾期不改正、不治理的或拒绝纠正的,将立案查处,依法作出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包括:清除地面上附着物,复垦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按占用耕地面积处耕地开垦费(15-80元/平方米)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处100-1000元/平方米罚款;单位和个人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违法占用一般耕地10亩以上,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镇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不得实施其他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置若罔闻、顶风作案行为将采取“零容忍”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对拒不配合整改工作的,在下一轮土地延包时,建议由村民小组通过村民会议表决决定对“非粮化”耕地暂缓延包,至配合整改后才予以延包。
四、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附:拉堡镇流出耕地恢复潜力(永久基本农田)图斑
(1)图斑编号:GDHF45947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2.4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48亩
(2)图斑编号:GDHF45948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4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42亩
(3)图斑编号:GDHF45949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0.9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98亩
(4)图斑编号:GDHF45953
地类名称:乔木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26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6亩
(5)图斑编号:GDHF47063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2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2亩
(6)图斑编号:GDHF47524
地类名称:乔木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5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亩
(7)图斑编号:GDHF47695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8亩
(8)图斑编号:GDHF47763
地类名称:灌木林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6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6亩
(9)图斑编号:GDHF47764
地类名称:灌木林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2亩
(10)图斑编号:GDHF477645
地类名称:其他草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3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34亩
(11)图斑编号:GDHF47766 地类名称:灌木草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3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32亩
(12)图斑编号:GDHF47860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4.6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68亩
(13)图斑编号:GDHF45954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黄岭村委会
图斑面积:4.3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34亩
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或实施其他违法占用耕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承担拆(清)除、复垦、罚款等法律责任。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的单位和个人自接到《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自行改正或治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恢复原土地耕种条件。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违法用地行为逾期不改正、不治理的或拒绝纠正的,将立案查处,依法作出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包括:清除地面上附着物,复垦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按占用耕地面积处耕地开垦费(15-80元/平方米)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处100-1000元/平方米罚款;单位和个人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违法占用一般耕地10亩以上,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镇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不得实施其他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置若罔闻、顶风作案行为将采取“零容忍”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对拒不配合整改工作的,在下一轮土地延包时,建议由村民小组通过村民会议表决决定对“非粮化”耕地暂缓延包,至配合整改后才予以延包。
四、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附:拉堡镇流出耕地恢复潜力(永久基本农田)图斑
(1)图斑编号:GDHF45947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2.4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48亩
(2)图斑编号:GDHF45948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4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42亩
(3)图斑编号:GDHF45949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0.9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98亩
(4)图斑编号:GDHF45953
地类名称:乔木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26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6亩
(5)图斑编号:GDHF47063
地类名称:其他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2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2亩
(6)图斑编号:GDHF47524
地类名称:乔木林地
所属村委:木罗村委会
图斑面积:1.5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亩
(7)图斑编号:GDHF47695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8亩
(8)图斑编号:GDHF47763
地类名称:灌木林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6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6亩
(9)图斑编号:GDHF47764
地类名称:灌木林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4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2亩
(10)图斑编号:GDHF477645
地类名称:其他草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3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34亩
(11)图斑编号:GDHF47766 地类名称:灌木草地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0.32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32亩
(12)图斑编号:GDHF47860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基隆村委会
图斑面积:4.68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68亩
(13)图斑编号:GDHF45954
地类名称:果园
所属村委:黄岭村委会
图斑面积:4.34亩 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3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