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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1〕10号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百朋镇  |   发布日期: 2021-03-31 16:00   

  

  

百政202110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驻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20213月31日

  


百朋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将至春耕、造林、祭祀祭祖、进山踏青、旅游休闲等活动频繁,特别是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导致违规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全区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期。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督导,切实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能力,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安全样和的节日氛围。

二、工作部署

(一)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动员部署

(二)各村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

1.在本辖区(包括主要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条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

2.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灭火等宣传资料;

3.利用“村村通”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

(二)落实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工作。落实专职护林员包片、村干部包山林承包户、山林承包户承包区域,加强山头特别是坟墓比较集中的重点山头地段的巡查监管,对辖区重点山头,要开设防灭火隔离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设置森林防火码。在柳来路至小山、官塘分叉路口树立林区防火二维码,进山车辆、人员须扫二维码进入,并逐一检查、教育,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3.强化重点人员监控。加强对老人、小孩等重点人员的监督保护,严防失火烧山和人员伤亡。

(三)强化应急处置

1.对扑火工具和装备进行整修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

2.百朋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以及专职护林员全面上岗执勤,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各村要认真贯彻《柳江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镇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镇与村,村与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要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2.强化值守,加强调度。各村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准确接报火情信息,确保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落实“双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林业站站长和专职护林员要保持手机全天开机,确保联系通畅。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护林员要全面上岗执勤,一接到火情快速出击,做到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3.科学扑教,确保安全。村委、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旦发生山火,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后,相关挂片领导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森林消防队应急救援力量扑救山火,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依法治火,严厉打击。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关于规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从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镇派出所接到山火报警后,必须迅速出警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坚决做到发生一宗、查处一宗,必要时给予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震违法行为。




公开方式主动公

百朋镇党政办公                            2021331日印发


乡镇文件
百政发〔2021〕10号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百朋镇  |   发布日期: 2021-03-31 16:00   

  

  

百政202110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驻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百朋镇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20213月31日

  


百朋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将至春耕、造林、祭祀祭祖、进山踏青、旅游休闲等活动频繁,特别是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导致违规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全区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期。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督导,切实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能力,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及五一节期间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安全样和的节日氛围。

二、工作部署

(一)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动员部署

(二)各村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

1.在本辖区(包括主要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条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

2.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灭火等宣传资料;

3.利用“村村通”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

(二)落实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工作。落实专职护林员包片、村干部包山林承包户、山林承包户承包区域,加强山头特别是坟墓比较集中的重点山头地段的巡查监管,对辖区重点山头,要开设防灭火隔离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设置森林防火码。在柳来路至小山、官塘分叉路口树立林区防火二维码,进山车辆、人员须扫二维码进入,并逐一检查、教育,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3.强化重点人员监控。加强对老人、小孩等重点人员的监督保护,严防失火烧山和人员伤亡。

(三)强化应急处置

1.对扑火工具和装备进行整修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

2.百朋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以及专职护林员全面上岗执勤,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各村要认真贯彻《柳江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镇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镇与村,村与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要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2.强化值守,加强调度。各村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准确接报火情信息,确保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落实“双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林业站站长和专职护林员要保持手机全天开机,确保联系通畅。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护林员要全面上岗执勤,一接到火情快速出击,做到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3.科学扑教,确保安全。村委、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旦发生山火,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后,相关挂片领导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森林消防队应急救援力量扑救山火,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依法治火,严厉打击。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关于规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从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镇派出所接到山火报警后,必须迅速出警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坚决做到发生一宗、查处一宗,必要时给予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震违法行为。




公开方式主动公

百朋镇党政办公                            20213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