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
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驻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
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3·5”爆燃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24号)和《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3·5”爆燃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江安委办〔20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成立柳江区百朋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春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日马 副镇长
成 员:熊培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惠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组织委员
覃佳玉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光源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韦 颖 镇人大副主席
韦 武 副镇长
覃柳生 百朋派出所所长
覃秋生 百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 艳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站长
莫霞雯 镇党政办主任
覃海白 五九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爱丽 里团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 卯 怀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伍光转 恭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素芬 琴屯村总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凤叶 官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宗峰 根林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曾昭将 白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利秀英 小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加校 分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志夫 鱼龙村党支部副书记
韦祖武 尧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曾莎泥 镇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善培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珠造 百朋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 舒 百朋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主任由覃日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礼花弹和无资质进行烟花爆竹批发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2.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领证后的“回头看”工作。对领证后放松安全管理要求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特别是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擅自增加储存设施,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吊销证照予以取缔。对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商店,按照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条件与程序的规定,组织换(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销售许可证。
3.宣传、督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4.督促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缴纳风险抵押金,并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安全使用经费。
5.全面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台账、记录和各种表式,全面掌握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烟花爆竹物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层层制定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展开。
2.按照全镇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要求,组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3.对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思路,制定压降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总量的具体措施。
4.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全力整治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安全秩序,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依法取缔。
5.全面完备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6.开展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7.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组织自查验收,各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8.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制定长效监管办法。各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镇安监办组织综合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建立由村(居)委牵头,警务助理、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居)委要明确主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日常安全督导、监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协调行动。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要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督导监管,走访摸排清理整顿零售市场,举报各类无证经营和超出许可经营的违法行为,做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的配合工作。
(三)精心组织、依法整治。依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各村(居)委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整治过程中出现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置、及时上报。
(四)加强监督,追究责任。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在整治工作期间对各村(居)委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对于整治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百朋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印发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
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驻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
百朋镇2021年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3·5”爆燃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24号)和《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3·5”爆燃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江安委办〔20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成立柳江区百朋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春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日马 副镇长
成 员:熊培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惠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组织委员
覃佳玉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光源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韦 颖 镇人大副主席
韦 武 副镇长
覃柳生 百朋派出所所长
覃秋生 百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 艳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站长
莫霞雯 镇党政办主任
覃海白 五九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爱丽 里团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 卯 怀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伍光转 恭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素芬 琴屯村总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凤叶 官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宗峰 根林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曾昭将 白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利秀英 小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加校 分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志夫 鱼龙村党支部副书记
韦祖武 尧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曾莎泥 镇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善培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珠造 百朋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 舒 百朋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主任由覃日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礼花弹和无资质进行烟花爆竹批发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2.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领证后的“回头看”工作。对领证后放松安全管理要求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特别是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擅自增加储存设施,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吊销证照予以取缔。对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商店,按照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条件与程序的规定,组织换(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销售许可证。
3.宣传、督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4.督促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缴纳风险抵押金,并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安全使用经费。
5.全面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台账、记录和各种表式,全面掌握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烟花爆竹物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层层制定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展开。
2.按照全镇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要求,组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3.对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思路,制定压降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总量的具体措施。
4.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全力整治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安全秩序,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依法取缔。
5.全面完备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6.开展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7.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组织自查验收,各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8.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制定长效监管办法。各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镇安监办组织综合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建立由村(居)委牵头,警务助理、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居)委要明确主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日常安全督导、监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协调行动。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要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督导监管,走访摸排清理整顿零售市场,举报各类无证经营和超出许可经营的违法行为,做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的配合工作。
(三)精心组织、依法整治。依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各村(居)委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整治过程中出现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置、及时上报。
(四)加强监督,追究责任。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在整治工作期间对各村(居)委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对于整治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百朋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