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关于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柳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蒋 宏 柳江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苏 玲 柳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韦继宁 柳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委 员:韦 希 柳江区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部长
谈冬妮 柳江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李 玉 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柳成琼 柳江区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负责人
陈晓宁 柳江区总工会财务负责人
屈 平 柳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吴朝旺 柳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韦柳红 柳江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江区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办公室主任由苏玲兼任,副主任由韦希兼任,吴朝旺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772-7223984。
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帮助、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二是受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及时酌情予以调解;三是检查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落实情况;四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关于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柳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蒋 宏 柳江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苏 玲 柳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韦继宁 柳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委 员:韦 希 柳江区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部长
谈冬妮 柳江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李 玉 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柳成琼 柳江区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负责人
陈晓宁 柳江区总工会财务负责人
屈 平 柳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吴朝旺 柳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韦柳红 柳江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江区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办公室主任由苏玲兼任,副主任由韦希兼任,吴朝旺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772-7223984。
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帮助、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二是受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及时酌情予以调解;三是检查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落实情况;四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