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2022年以来,柳江区工会系统和广大工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情系职工,倾情服务。
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工会工作者和会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柳江区范围内作出贡献的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积极参加基层工会活动的优秀会员,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别确认为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正、副主席和工会工作者,女性占适当比例。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骨干会员和一线会员,一线会员数量不低于60%,女性占适当比例。
(三)优秀工会之友
给予工会工作关心支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党政负责人,女性占适当比例。
已获得全国、自治区以及2020年以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积极分子、工会之友等荣誉称号,不重复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和集体协商,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近二年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近二年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等次均为“满意”;
5.在工会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关心、支持、热爱工会工作,主动参与工会工作,积极为工会工作作贡献,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4.加入工会组织1年以上。
(三)优秀工会之友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尊重劳动,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3.遵守《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视支持所辖区域(行业)或本单位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支持工会依法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确认步骤
按分配的名额申报。
(一)接到名额分配通知的单位根据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二)征求工代会意见,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厂务公开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向柳江区总工会申报。
申报结束后由柳江区总工会审核,通报确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依照相应表格进行填报、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超页。
(二)请于2023年5月4日18:00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lj721220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韦柳艳 梁金雨
电 话:0772-7215271
附件:1.填表说明
2.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5.名额分配表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印发 |
各基层工会:
2022年以来,柳江区工会系统和广大工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情系职工,倾情服务。
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工会工作者和会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柳江区范围内作出贡献的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积极参加基层工会活动的优秀会员,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别确认为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正、副主席和工会工作者,女性占适当比例。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骨干会员和一线会员,一线会员数量不低于60%,女性占适当比例。
(三)优秀工会之友
给予工会工作关心支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党政负责人,女性占适当比例。
已获得全国、自治区以及2020年以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积极分子、工会之友等荣誉称号,不重复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和集体协商,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近二年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近二年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等次均为“满意”;
5.在工会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关心、支持、热爱工会工作,主动参与工会工作,积极为工会工作作贡献,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4.加入工会组织1年以上。
(三)优秀工会之友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尊重劳动,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3.遵守《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视支持所辖区域(行业)或本单位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支持工会依法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确认步骤
按分配的名额申报。
(一)接到名额分配通知的单位根据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二)征求工代会意见,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厂务公开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向柳江区总工会申报。
申报结束后由柳江区总工会审核,通报确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依照相应表格进行填报、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超页。
(二)请于2023年5月4日18:00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lj721220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柳江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韦柳艳 梁金雨
电 话:0772-7215271
附件:1.填表说明
2.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柳州市柳江区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5.名额分配表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柳江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