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等相关规定,因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柳江区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月21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在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liujiang.gov.cn)和被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截止2025年2月25日,征求期限已经结束。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在《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和意见。
二、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对《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方案修改和调整情况:
(一)原方案中第六条征收补偿方式,修改为: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房票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
(二)原方案中第九条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修改为:1.丰泽轩;2.金龙湾华庭3.誉远家园。
(三)原方案中第十五条第一点的第二小点“实行产权调换并选择自行过渡的”修改为: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并选择临时安置的。
(四)增加第十五条第一点第三小点:3.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并自行临时过渡安置的,选择现房安置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过渡费;选择期房安置的,临时过渡费计发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交房并领取房票之日起至公告交房之日止再支付3个月。
(五)原方案中第十五条第二点中“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修改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或房票补偿安置方式的。
(六)原方案中第十八条第四点删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等相关规定,因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柳江区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月21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在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liujiang.gov.cn)和被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截止2025年2月25日,征求期限已经结束。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在《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和意见。
二、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对《柳州市柳江区葛婆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方案修改和调整情况:
(一)原方案中第六条征收补偿方式,修改为: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房票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
(二)原方案中第九条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修改为:1.丰泽轩;2.金龙湾华庭3.誉远家园。
(三)原方案中第十五条第一点的第二小点“实行产权调换并选择自行过渡的”修改为: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并选择临时安置的。
(四)增加第十五条第一点第三小点:3.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并自行临时过渡安置的,选择现房安置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过渡费;选择期房安置的,临时过渡费计发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交房并领取房票之日起至公告交房之日止再支付3个月。
(五)原方案中第十五条第二点中“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修改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或房票补偿安置方式的。
(六)原方案中第十八条第四点删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