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公报(第一号)
——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情况
柳江区普查办 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区普查办和市普查办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起,我区积极开展了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自2021年启动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以来,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柳江区普查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普查办、自治区普查办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对标对表前期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全区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协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会商,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区普查工作,并制定了《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设立了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质量控制
区普查办组织普查技术组针对调查数据组织开展三级校核(调查对象自检、行业部门核检、普查技术组人员核检),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数据进行全面质检,审核的内容包括普查表的项目、编码、属性标识、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以及文字表述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根据市普查办的工作要求,普查技术组对照市级发布的质检问题清单,对我区数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经核实整改柳江区的市级核查结果低于《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差错率5%的要求,总体核查结果为确认通过。自治区先后对我区开展质检核查工作,共收到自治区反馈问题411条,其中承载体62条,减灾能力21条,历史灾害328条,普查技术组核查并修改488条数据,柳江区范围内完成整改率100%。
三、普查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参与风险普查各项会议,着力推进风险普查工作的进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住建、交通、水利分别成立行业领域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具体实施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普查过程中我区建立健全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由区普查办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专项调度,同时汇总全区每月工作情况,每月下发工作提示推进工作,二是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应急+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模式开展问题会商,及时解决普查技术问题。截至2022年7月,全区风险普查调查任务总进度为100%。
四、评估与区划工作完成情况
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由自治区普查办统一开展各市、县多尺度自然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经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现场调研,听取专家及有关部门意见,自治区普查办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并提交柳江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
五、数据库建设情况
以本次普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开通柳江区端口接入自治区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协助自治区建立全区分区域、分类型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配合自治区建设具备数据汇交、质检、管理、共享、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库系统平台,打通涉及普查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用流程。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普查办工作安排,及时更新数据,为常态化灾害风险评估区划打下基础。
六、宣传培训情况
根据《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区普查办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开展80余次普查宣传工作,宣传活动的覆盖人群数量达34万余人。工作开展过程中,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区普查办共举办45次培训,参加人数共1000人次。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通过柳江应急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共场合LED电子屏幕、各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委悬挂横幅等多渠道的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围绕普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对象、普查成果、普查成果的运用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让全社会共同关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七、成果应用开展情况
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坚持“普”以用、“效”为民的初心,持续深入分析各项普查数据,积极探索将普查成果作为重要支撑数据,把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持体系。积极参加全区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和多区域、部门普查成果应用交流活动,深度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柳江经典案例。全区各部门结合行业特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的科学性和精准化,认真学习桂林市临桂区、北海市合浦县、玉林市北流市等县域普查成果应用试点经验,助力基层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公报(第一号)
——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情况
柳江区普查办 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区普查办和市普查办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起,我区积极开展了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自2021年启动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以来,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柳江区普查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普查办、自治区普查办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对标对表前期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全区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协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会商,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区普查工作,并制定了《柳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设立了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质量控制
区普查办组织普查技术组针对调查数据组织开展三级校核(调查对象自检、行业部门核检、普查技术组人员核检),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数据进行全面质检,审核的内容包括普查表的项目、编码、属性标识、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以及文字表述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根据市普查办的工作要求,普查技术组对照市级发布的质检问题清单,对我区数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经核实整改柳江区的市级核查结果低于《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差错率5%的要求,总体核查结果为确认通过。自治区先后对我区开展质检核查工作,共收到自治区反馈问题411条,其中承载体62条,减灾能力21条,历史灾害328条,普查技术组核查并修改488条数据,柳江区范围内完成整改率100%。
三、普查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参与风险普查各项会议,着力推进风险普查工作的进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住建、交通、水利分别成立行业领域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具体实施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普查过程中我区建立健全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由区普查办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专项调度,同时汇总全区每月工作情况,每月下发工作提示推进工作,二是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应急+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模式开展问题会商,及时解决普查技术问题。截至2022年7月,全区风险普查调查任务总进度为100%。
四、评估与区划工作完成情况
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由自治区普查办统一开展各市、县多尺度自然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经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现场调研,听取专家及有关部门意见,自治区普查办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并提交柳江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
五、数据库建设情况
以本次普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开通柳江区端口接入自治区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协助自治区建立全区分区域、分类型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配合自治区建设具备数据汇交、质检、管理、共享、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库系统平台,打通涉及普查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用流程。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普查办工作安排,及时更新数据,为常态化灾害风险评估区划打下基础。
六、宣传培训情况
根据《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区普查办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开展80余次普查宣传工作,宣传活动的覆盖人群数量达34万余人。工作开展过程中,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区普查办共举办45次培训,参加人数共1000人次。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通过柳江应急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共场合LED电子屏幕、各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委悬挂横幅等多渠道的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围绕普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对象、普查成果、普查成果的运用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让全社会共同关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七、成果应用开展情况
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坚持“普”以用、“效”为民的初心,持续深入分析各项普查数据,积极探索将普查成果作为重要支撑数据,把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持体系。积极参加全区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和多区域、部门普查成果应用交流活动,深度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柳江经典案例。全区各部门结合行业特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的科学性和精准化,认真学习桂林市临桂区、北海市合浦县、玉林市北流市等县域普查成果应用试点经验,助力基层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