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柳江办〔2017〕34号)要求,为确保河湖长体系完整准确、公开透明,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现将我区调整后的镇、村两级河长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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