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负责人:韦周学
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和食盐的稽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依授权管理全区认证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组织和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依职权查处相关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执法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商标的注册、运用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值班安排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处置、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系统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基础建设、公共节能、内部安全、后勤保障等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双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苏汉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二)综合规划股。负责统筹综合规划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研究。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贯彻执行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食品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攻关,组织科研成果的评价、转化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管理。
负责人:潘月楼
联系电话:0772-7213977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承担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制定本级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度并开展考评,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或指导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统筹推进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负责人:董冰
联系电话:0772-7217175
(四)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登记注册和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和指导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组织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陈呈
联系电话:0772-7213100
(五)市场信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组织和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和指导协调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负责人:吴奎政
联系电话:0772-7217331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贯彻执行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和指导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指导价格信用等级评定、价格举报平台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负责人:简红蕊
联系电话:0772-7210986
(七)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贯彻执行网络交易监督、消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广告、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开展有关产品质量、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网络交易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统筹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和电话平台,指导投诉举报网络和电话平台建设。
负责人:李彩红
联系电话:0772-7210315
(八)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贯彻执行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和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解处理商标、专利纠纷。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认定工作,负责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负责人:吴奎政
联系电话:0772-7217331
(九)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和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梁勇相
联系电话:0772-7217330
(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和指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颜兴荣
联系电话:0772-7253133
(十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经营、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颜兴荣
联系电话:0772-7253133
(十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餐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陶灵
联系电话:0772-7253301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指导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工作。
负责人:韦家雷
联系电话:0772-7213672
(十四)计量、标准化和认证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计量、标准化、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国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计量、标准化、认证与检验检测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人:梁勇相
联系电话:0772-7217330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监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范医疗器械备案管理,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备案相关信息,监督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韦军花
联系电话:0772-7213930
(十六)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的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监督开展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负责人:韦军花
联系电话:0772-7213930
(十七)财务股。负责编报机关和下属单位的预决算。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人:周凯华
联系电话:0772-7213427
(十八)人事教育股。负责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职业资格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及考核工作。负责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韦桂牡
联系电话:0772-7217193
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日常工作由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承担。
负责人:韦周学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领导介绍
韦周学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全局党政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杨秀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食品安全、财务、市场信用、广告商标、创城固卫、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财务股、综合规划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市场信用监督管理股、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联系柳堡市场监管所、成团镇市场监管所、里高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肖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两品一械”、政策法规、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化和认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拉堡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进德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谢晓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营商环境、登记注册、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绩效考评、人事和工会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联系新兴市场监管所、穿山镇市场监管所、百朋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雷显光 党组成员、柳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韦虹霞 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行政执法、党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工作,分管行政执法股,办公室、机关党委,联系三都镇市场监管所、土博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负责人:韦周学
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和食盐的稽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依授权管理全区认证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组织和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依职权查处相关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执法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商标的注册、运用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值班安排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处置、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系统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基础建设、公共节能、内部安全、后勤保障等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双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苏汉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二)综合规划股。负责统筹综合规划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研究。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贯彻执行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食品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攻关,组织科研成果的评价、转化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管理。
负责人:潘月楼
联系电话:0772-7213977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承担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制定本级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度并开展考评,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或指导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统筹推进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负责人:董冰
联系电话:0772-7217175
(四)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登记注册和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和指导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组织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陈呈
联系电话:0772-7213100
(五)市场信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组织和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和指导协调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负责人:吴奎政
联系电话:0772-7217331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贯彻执行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和指导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指导价格信用等级评定、价格举报平台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负责人:简红蕊
联系电话:0772-7210986
(七)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贯彻执行网络交易监督、消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广告、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开展有关产品质量、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网络交易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统筹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和电话平台,指导投诉举报网络和电话平台建设。
负责人:李彩红
联系电话:0772-7210315
(八)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贯彻执行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和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解处理商标、专利纠纷。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认定工作,负责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负责人:吴奎政
联系电话:0772-7217331
(九)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和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梁勇相
联系电话:0772-7217330
(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和指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颜兴荣
联系电话:0772-7253133
(十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经营、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颜兴荣
联系电话:0772-7253133
(十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食品餐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陶灵
联系电话:0772-7253301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指导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工作。
负责人:韦家雷
联系电话:0772-7213672
(十四)计量、标准化和认证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计量、标准化、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国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计量、标准化、认证与检验检测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人:梁勇相
联系电话:0772-7217330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监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范医疗器械备案管理,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备案相关信息,监督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韦军花
联系电话:0772-7213930
(十六)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的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监督开展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负责人:韦军花
联系电话:0772-7213930
(十七)财务股。负责编报机关和下属单位的预决算。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人:周凯华
联系电话:0772-7213427
(十八)人事教育股。负责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职业资格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及考核工作。负责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韦桂牡
联系电话:0772-7217193
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日常工作由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承担。
负责人:韦周学
联系电话:0772-7212137
领导介绍
韦周学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全局党政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杨秀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食品安全、财务、市场信用、广告商标、创城固卫、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财务股、综合规划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市场信用监督管理股、广告、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联系柳堡市场监管所、成团镇市场监管所、里高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肖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两品一械”、政策法规、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化和认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拉堡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进德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谢晓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营商环境、登记注册、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绩效考评、人事和工会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联系新兴市场监管所、穿山镇市场监管所、百朋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雷显光 党组成员、柳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韦虹霞 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行政执法、党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工作,分管行政执法股,办公室、机关党委,联系三都镇市场监管所、土博镇市场监管所。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