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09:05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7212122

负责人:刘安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不动产登记局、区林业局牌子。

第三条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和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取相关资产收益。承担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五)受委托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受委托负责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受委托开展辖区内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六)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管理,拟订辖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实施全区地质调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相关职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制定辖区植树造林的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管理林木依法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指导国有森林资源产业化管理,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指导、检查森林生态旅游。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森林公安工作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负责侦查区内破杯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及法律授权的行政处罚案件。掌握、分析影响林区社会稳定、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协调处理林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协调处理跨地区、县(市、区)林区涉及的有关案件、事件。负责区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及警行、警籍的报批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和林业部门查处森林公安队伍的内部违纪案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 公文审核、机要、大型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基建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组织编制柳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成果发布,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负责拟订柳江区本级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制度和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柳江区本级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李金芸

联系电话:0772-7212122  0772-7210718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二)党务办

承担本系统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主题学习教育及监督。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对接、联系各级组织部、纪委监察委、宣传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

负责人:曾梅丽

联系电话:0772-7211236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柳江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信息公开。参与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及集中核算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和财政财务事项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静波

联系电话:0772-7213940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四)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全局法治建设。牵头草拟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的综合性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局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决定、业务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征地工作审查的法制审查工作。处置资源局群众来人来访、信息公开、土地山林纠纷、扫黑除恶、禁毒等事宜,组织开展听证、复议、诉讼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

负责人:刘智华

联系电话:0772-77214504

地址: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

代表柳江区自然资源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审批申请,出具行政审批决定及核发行政许可证件。负责指导全区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曾宪敏

联系电话:0772-7256616 0772-721525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不动产政务大厅负责人:何蓉

联系电话:0772-661099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九曲名邸6号楼

(六)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股

对接市局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柳江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柳江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柳江区本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柳江区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

负责人:唐雪香

联系电话:0772-722538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开展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组织拟订土地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和储备政策。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和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莫继敏

联系电话:0772-722605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八)耕保规划用途报批股

对接市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建设用地报批科、规划用途管制科、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承办由国务院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柳江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转用的实施工作。

负责人:韦淑义

联系电话:0772-7215809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九)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空间生态修复股

对接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编制柳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柳江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监测、评估和预警。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湿地、草地、水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监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开展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各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覃彦淞

联系电话:0772-7212930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乡村规划管理股

对接市局乡镇规划管理科、城乡规划编制科、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科、建筑规划管理科。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工业园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负责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负责人:黄飞宇

联系电话:0772-7210316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一)自然资源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

对接市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区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开展自治区、柳州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对接市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拟订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措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柳江区本级审批的矿业权出让工作,指导各镇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负责人:韦盛龙

联系电话:0772-7212552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二)执法监察大队

对接市局执法监察科。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规定并指导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柳江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各镇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人:潘维卫

联系电话:0772-721447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三)国土勘察测绘所

负责全区建设用地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实地测量工作,重点工程及建设用地征地业务的测量任务;完成全区房改房、商品房登记发证的测量,企业改制单位地籍调查及测量,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测量,旧城改造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测量,各单位及个人的土地登记、变更、出让、转让测量,土地权属纠纷的测量。

负责人:刘文超

联系电话:0772-721580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四)信息中心

拟订柳江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提供和指导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韦茂光

联系电话:0772-726081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十五)档案服务中心

负责收集和接收本室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本室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利用;负责全区土地管理档案材料的编撰和土地信息的开发;接收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人:韦柳萍

联系电话:0772-721990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十六)林业资源管理站

1、组织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林业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等规划及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督查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含动物园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含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林产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活动;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各镇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林区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8、指导各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罗霸

联系电话:0772-721075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七)柳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实施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和监管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全区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工作;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负责脱贫攻坚林业产业扶贫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6、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7、对接冲马岭林场工作,指导冲马岭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负责人:周海喜

联系电话:0772-721987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七)柳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2、拟定柳江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计划;

3、负责柳江区农村沼气、省柴节煤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技术开发及推广和咨询工作;监督能源产品质量及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申报,验收鉴定工作。

负责人:覃夕

联系电话:0772-7210599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领导介绍:

杨锡权  党组书记、林业局局长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祭、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林业方面的工作。

刘  安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局务、财务方面的工作。

韦光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已调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周麟昆  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韦文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和局长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田长制,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法规宣传,山林土地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卫作:分管士地确枚调查、国土斯察测绘、地籍与测绘管理、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分管信访,综治维稳、安金生产、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方面工作。

分管耕地保护监督股(田长制工作股)。地质矿产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白然资源调查确杖测绘股。自然资源空间生态修复股、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区国土勘察测绘所。

罗燕燕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用地报批、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股、用地规划报批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信息中心、档案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周喜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和局长工作。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务、统计、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机关后勤、乡村振兴及挂村指导,工青妇等面的工作;分管村庄规划、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督查、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更新造林、森林病虫害防疫、国有林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党务办、局办公室、机关纪工委、乡村规划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区林业资源管理站、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区冲马岭林场。

局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09:05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7212122

负责人:刘安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不动产登记局、区林业局牌子。

第三条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和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取相关资产收益。承担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五)受委托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受委托负责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受委托开展辖区内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六)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管理,拟订辖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实施全区地质调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相关职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制定辖区植树造林的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管理林木依法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指导国有森林资源产业化管理,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指导、检查森林生态旅游。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森林公安工作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负责侦查区内破杯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及法律授权的行政处罚案件。掌握、分析影响林区社会稳定、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协调处理林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协调处理跨地区、县(市、区)林区涉及的有关案件、事件。负责区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及警行、警籍的报批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和林业部门查处森林公安队伍的内部违纪案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 公文审核、机要、大型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基建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组织编制柳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成果发布,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负责拟订柳江区本级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制度和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柳江区本级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李金芸

联系电话:0772-7212122  0772-7210718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二)党务办

承担本系统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主题学习教育及监督。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对接、联系各级组织部、纪委监察委、宣传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

负责人:曾梅丽

联系电话:0772-7211236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柳江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信息公开。参与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及集中核算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和财政财务事项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静波

联系电话:0772-7213940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四)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全局法治建设。牵头草拟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的综合性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局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决定、业务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征地工作审查的法制审查工作。处置资源局群众来人来访、信息公开、土地山林纠纷、扫黑除恶、禁毒等事宜,组织开展听证、复议、诉讼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

负责人:刘智华

联系电话:0772-77214504

地址: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

代表柳江区自然资源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审批申请,出具行政审批决定及核发行政许可证件。负责指导全区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曾宪敏

联系电话:0772-7256616 0772-721525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不动产政务大厅负责人:何蓉

联系电话:0772-661099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九曲名邸6号楼

(六)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股

对接市局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柳江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柳江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柳江区本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柳江区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

负责人:唐雪香

联系电话:0772-722538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开展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组织拟订土地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和储备政策。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和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莫继敏

联系电话:0772-722605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八)耕保规划用途报批股

对接市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建设用地报批科、规划用途管制科、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承办由国务院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柳江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转用的实施工作。

负责人:韦淑义

联系电话:0772-7215809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九)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空间生态修复股

对接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编制柳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柳江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监测、评估和预警。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湿地、草地、水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监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开展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各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覃彦淞

联系电话:0772-7212930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乡村规划管理股

对接市局乡镇规划管理科、城乡规划编制科、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科、建筑规划管理科。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工业园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负责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负责人:黄飞宇

联系电话:0772-7210316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一)自然资源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

对接市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区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开展自治区、柳州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对接市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拟订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措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柳江区本级审批的矿业权出让工作,指导各镇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负责人:韦盛龙

联系电话:0772-7212552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二)执法监察大队

对接市局执法监察科。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规定并指导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柳江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各镇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人:潘维卫

联系电话:0772-721447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三)国土勘察测绘所

负责全区建设用地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实地测量工作,重点工程及建设用地征地业务的测量任务;完成全区房改房、商品房登记发证的测量,企业改制单位地籍调查及测量,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测量,旧城改造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测量,各单位及个人的土地登记、变更、出让、转让测量,土地权属纠纷的测量。

负责人:刘文超

联系电话:0772-721580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3号

(十四)信息中心

拟订柳江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提供和指导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韦茂光

联系电话:0772-7260813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十五)档案服务中心

负责收集和接收本室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本室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利用;负责全区土地管理档案材料的编撰和土地信息的开发;接收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人:韦柳萍

联系电话:0772-721990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十六)林业资源管理站

1、组织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林业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等规划及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督查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含动物园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含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林产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活动;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各镇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林区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8、指导各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罗霸

联系电话:0772-7210757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七)柳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实施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和监管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全区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工作;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负责脱贫攻坚林业产业扶贫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6、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7、对接冲马岭林场工作,指导冲马岭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负责人:周海喜

联系电话:0772-7219875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十七)柳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2、拟定柳江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计划;

3、负责柳江区农村沼气、省柴节煤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技术开发及推广和咨询工作;监督能源产品质量及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申报,验收鉴定工作。

负责人:覃夕

联系电话:0772-7210599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25号

领导介绍:

杨锡权  党组书记、林业局局长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祭、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林业方面的工作。

刘  安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局务、财务方面的工作。

韦光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已调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周麟昆  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韦文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和局长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田长制,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法规宣传,山林土地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卫作:分管士地确枚调查、国土斯察测绘、地籍与测绘管理、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分管信访,综治维稳、安金生产、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方面工作。

分管耕地保护监督股(田长制工作股)。地质矿产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白然资源调查确杖测绘股。自然资源空间生态修复股、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区国土勘察测绘所。

罗燕燕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用地报批、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股、用地规划报批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信息中心、档案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周喜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和局长工作。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务、统计、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机关后勤、乡村振兴及挂村指导,工青妇等面的工作;分管村庄规划、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督查、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更新造林、森林病虫害防疫、国有林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党务办、局办公室、机关纪工委、乡村规划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区林业资源管理站、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区冲马岭林场。

局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