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发改字〔2025〕 4 号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
(江价字〔2012〕9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8〕6 号)文件精神,撤县设区定价权限上收,城区已无定价权限,原柳江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江价字〔2012〕9号)与市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等情形,已不宜再适用。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江价字〔2012〕9号)文件。该文件废止后,涉及我区殡葬行业收费价格政策依据,由区殡葬服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程序逐级申请按柳州市相关政策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发改字〔2025〕 4 号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
(江价字〔2012〕9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8〕6 号)文件精神,撤县设区定价权限上收,城区已无定价权限,原柳江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江价字〔2012〕9号)与市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等情形,已不宜再适用。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江价字〔2012〕9号)文件。该文件废止后,涉及我区殡葬行业收费价格政策依据,由区殡葬服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程序逐级申请按柳州市相关政策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