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柳江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1万元。
经研究决定,资金分配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88万元
1.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513万元;
2.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穿山镇龙平村二批大山脚产业路项目:15万元;
3.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2024年柳江区“雨露计划”项目:10万元;
4.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150万元;
5.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40万元;
6.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水域巡查):60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进德镇泗浪村红花屯草弄产业路项目:22万元;
2.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41万元。
现将柳江区2024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2-7217640
电子邮箱:ljfpb7217640@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与批复
2.柳江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表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7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柳江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1万元。
经研究决定,资金分配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88万元
1.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513万元;
2.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穿山镇龙平村二批大山脚产业路项目:15万元;
3.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2024年柳江区“雨露计划”项目:10万元;
4.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150万元;
5.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40万元;
6.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的柳江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水域巡查):60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进德镇泗浪村红花屯草弄产业路项目:22万元;
2.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41万元。
现将柳江区2024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2-7217640
电子邮箱:ljfpb7217640@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与批复
2.柳江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表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