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4〕11号)等文件要求,柳江区财政局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9月22日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的组织情况、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情况
本次检查由柳江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口股室配合检查方式开展,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政策口径负责本区的检查任务。本次检查抽取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党校、柳州市柳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柳州市柳江区商务局及柳州市柳江区柳粮粮油有限公司4家单位,主要对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此次检查财政局派出4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自2024年 7月12日开始,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翻阅财务档案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的规定,查阅了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会计凭证、财务资料、项目资料、内控制度、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于2024年 9月22日顺利完成了相关外勤检查工作。
二、检查总体评价
此次被查的4家单位,能较好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较真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但被检查对象同时也存在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等问题。
三、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二)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能完整反映收支情况,预算编制不完整。
(三)部分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
(四)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五)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柳江区财政局已向4家单位依法依规下达了检查结论,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好日常经济业务的审核登记,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及会计核算不准确的,要求其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涉及差旅报销不规范的,要求单位按照《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的,要求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去掉多余空格>执行,给予重视并加强管理。目前,已收到被检查单位的整改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4〕11号)等文件要求,柳江区财政局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9月22日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的组织情况、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情况
本次检查由柳江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口股室配合检查方式开展,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政策口径负责本区的检查任务。本次检查抽取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党校、柳州市柳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柳州市柳江区商务局及柳州市柳江区柳粮粮油有限公司4家单位,主要对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此次检查财政局派出4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自2024年 7月12日开始,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翻阅财务档案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的规定,查阅了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会计凭证、财务资料、项目资料、内控制度、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于2024年 9月22日顺利完成了相关外勤检查工作。
二、检查总体评价
此次被查的4家单位,能较好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较真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但被检查对象同时也存在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等问题。
三、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二)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能完整反映收支情况,预算编制不完整。
(三)部分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
(四)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五)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柳江区财政局已向4家单位依法依规下达了检查结论,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好日常经济业务的审核登记,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及会计核算不准确的,要求其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涉及差旅报销不规范的,要求单位按照《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的,要求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去掉多余空格>执行,给予重视并加强管理。目前,已收到被检查单位的整改反馈。